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天津

天津:助力生态文明 打造美丽天津

2014-01-13 10:58: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助力生态文明 打造美丽天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高憬宏

■亮点回顾:

“美丽天津建设”是天津市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这一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13年8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涉生态环保类案件审判力度,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作用,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保障和服务美丽天津建设。一年来,各级法院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妥善化解环境污染纠纷,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重大环境污染索赔案件工作机制,同时推进环保案件专业化审判,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美丽天津建设”是天津市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这一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13年8月,天津高院制定出台了《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涉生态环保类案件审判力度,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作用,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保障和服务美丽天津建设。一年来,各级法院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妥善化解环境污染纠纷,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重大环境污染索赔案件工作机制,同时推进环保案件专业化审判,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壮丽蓝图,给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推进美丽中国、美丽天津建设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扎实有效的实际举措,依法处理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类案件,努力构建美丽天津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共享发展成果。

一是要继续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法惩治发生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贪污受贿犯罪及破坏生态资源环境、偷税抗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等渎职失职犯罪,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二是要高度关注资源开发、空气污染、水资源污染等环境保护问题,从司法角度促进减少资源消耗过度和污染排放。进一步探索建立妥善处理重大环境污染索赔案件工作机制,确保环境侵权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的赔偿。三是探索环境保护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模式,拓展审判职能,扩大司法服务效果,提高环境保护司法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四是依法审理各类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妥善化解涉及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资源保护的各类纠纷,严格控制向渤海排污,保护沿海滩涂和河口湿地,促进提高海洋综合效益,全面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五是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保护、实施绿化美化、开展市容综合整治等职责,促进清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