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路上
张和松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信访人员黄某。黄某眼神里透出一丝尖刻,俨然一名考官。我热情地请他坐下,并递上一杯热茶,开始了一番对话——
黄某(藐视):张科长,我咨询你几个问题,你不介意吧?
我(微笑):好的,您可以随便问。
黄某:中央要求收支两条线,办案单位开出的治安罚款收据,钱是否会被办案单位截留或进入民警个人腰包?
我: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案件,要报局法制大队审核,局领导审批后,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办案单位将代收款交到指定银行财政账户,罚款即进入国库。县公安局纪委、督察、法制、财务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联审,确保每一笔罚款上交国库。请放心,罚款绝对不会被办案单位截留或进入民警个人腰包。
黄某: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注重处罚,不注重教育,会不会致使打击后又重犯的恶性循环?
我: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处罚是手段,也是严厉的教育,大部分不法分子受到打击后,都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但确实有极少数人不思悔改。我们接受您的建议,在处罚的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处罚后重犯的几率。
黄某(疑惑):派出所在处理故意伤害案件时,为何倾向于调解,不注重打击?
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采用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争取调解结案,减少硬性裁决。
黄某(微笑):群众都说县公安局信访科民警素质高、态度好、工作热情,名副其实,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我(微笑):谢谢您对信访民警工作的夸奖。有了你们的支持,信访工作会做得更好。
黄某面带微笑离开了信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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