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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

2014-01-08 17:26: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定都对法制工作提出新要求。

    这一年,国务院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年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6件、决议草案1件,制定行政法规10件,各项法制工作开局良好。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时强调,建设法治政府,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3月,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部署新一届政府工作,新制定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强调,依法行政是国务院的工作准则之一,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让权力在法治下运行,是廉洁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办任何事情都不能走出法律的范围,法律的约束应要像影子一样,时时跟随。

    5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法治保障

    李克强总理在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时强调,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2013年5月、7月和11月,国务院三次决定取消和下放共221项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是经济领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包括一些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及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等。

    同时,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4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作了修改。

    为了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成果,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在总结多年来中央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基础上,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从保障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创业门槛等方面,明确了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的十六种具体情形,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行政许可一律不得收费;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

    2013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松市场主体的准入管制,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创造力。国务院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议案,对公司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