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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院长:借力精细化管理 破执行难痼疾

2014-01-08 14:17: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鄂

  ■亮点回顾

  从2012年7月开始,广东高院在全省选择了25个法院开展执行精细化管理试点,将现代工业化管理理念应用到法院执行管理工作中。试点1年多以来,据不完全统计,25个试点法院平均个案执行周期为75天,较此前缩短15天,案件执结率同比有较大幅度提高,从60%提高到了85%。目前,执行精细化管理已经在全省法院逐步推开,实现了执行工作由粗放式管理向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公开化有机结合的转变,出现了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周期、涉执行信访率“两升两降”的可喜局面,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为克服执行战线存在的案多人少、执行效率偏低等困难及问题,广东法院引入了执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执行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为基础,通过简化而严谨的精细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和管理成本的耗费,实现执行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在中央大力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契机下,广东高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破解“执行难”的若干工作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强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和执行队伍建设并作出相应规定,推进执行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具体来说,广东将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机制建设,建设“不履行债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和“网上执行服务”平台。推进执行案件信息与有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细化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打造将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公开化有机融合的平台,推动全省三级法院网上办案、网上服务、网上公开、网上监督,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规范执行行为,最终建成完善的三级法院“网上执行局”。

  同时,要继续下大力气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整理、修订执行案件的办理规则、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对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与执行有关的审查、审理的全过程实行模块化、程式化、集约化管理。加快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打破一案到底的执行模式,对违法执行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细化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分配、法律文书、执行结案等执行信息录入公开工作,确保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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