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6日公布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明确各级法院应当设立专门律师阅卷室,为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充分便利。
针对有律师反映,目前律师阅卷权仍难以保障问题,福建高院将在其网络政务平台中增加专门的律师入口,律师可以提交在案件代理中遇到的问题,省高院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督促各级法院落实,建立起与律师沟通的常态管道。
此外,意见规定,福建高院与省司法厅应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负责法官与律师的日常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向对方反馈双方在职业活动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两部门还应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自的工作情况,总结梳理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记者吴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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