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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警方侦破特大贩卖假烟案涉案1200余万元

2014-01-06 12:14: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犯罪嫌疑人销售假烟时为了掩人耳目、逃避打击,选择在互联网上进行联系、交易,下线会进入设有密码的QQ空间,如同进商店一样选“货”,上线会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物流手续运输假烟……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及7省市的特大系列互联网非法经营假烟案,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假烟2.37余万条,涉案经营金额1200余万元。

    假烟交易网上完成

    今年5月,大连警方侦办一起非法经营假烟案件过程中,发现主犯徐某曾几次利用网上银行给大连迟某的账户汇款。

    徐某交代,在销售经营假烟过程中,因为固定合作的供货商经常会出现进口高档烟缺货、断货情况,他不得不另外找人“调货”,因此在网上认识了迟某,并在其个人QQ空间中展示的大量假烟照片信息中找到所需货物。

    徐某称,二人从未见过面,每次交易,都是通过QQ和徐某取得联系,而他付货款是通过网银或“支付宝”等线上方式,迟某交货也都是利用快递和物流。

    通过徐某的供述,办案民警找到了迟某发布出售假烟信息的QQ空间,确定其具有非法经营假烟的犯罪嫌疑。然而,当民警调取徐某的物流货单时却发现,这些货物全部发自一名叫潘某的人。但潘某却表示,自己从来没用物流快递等方式发过货物,更不要说非法贩卖假烟了。那么,潘某的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运输假烟的物流单上呢?

    通过调查,民警终于在物流公司得到发货人“潘某”的真实身份其实就是迟某的重要线索。6月,民警执法时发现,某市场4号门附近一男子正在与某商行经营者王某非法交易假烟。

    经辨认,该名男子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迟某。随后,民警对迟某进行抓捕,当场在其轿车中缴获假冒玉溪、阿诗玛、红双喜、红塔山等品牌200余条、价值万余元假烟。

    假冒身份物流收货

    审讯中,狡猾的迟某一开始只承认自己并没有合法烟草专卖许可证、工商执照等相关经营许可,属非法经营卷烟,拒绝承认任何其他非法行为。但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迟某最终对其非法经营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迟某交代,他是大连某保安公司货运保安员,业余时间基本上都用来上网。从2013年3月开始,他在互联网上结识做非法卷烟生意的广东人林某。

    “迟某刚开始还不大敢明目张胆地卖假烟,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捡到潘某的身份证,就想利用这个假身份掩盖违法行为。”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有了身份掩护后,迟某便从林某手中购买大量假冒中华、红塔山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香烟,并让其通过物流发给“潘某”,货到后自己再拿着潘某的身份证去取货。

    迟某为了掩人耳目,并不囤积货物,而是将假烟信息发布到相对隐蔽、需要密码或者身份认证ID才能访问的QQ空间。他在网上找到买主后才从广东进货,每次进货金额都不超过10万元,这样即便“倒霉”被抓,也顶多是被罚款,可以逃避追加的刑事责任。

    警方查明,仅3个月时间,迟某就通过物流货运向辽宁、山东等7省销售价值100余万元的假烟,再由这些“下线”转手分销。

    7省市缴假烟千余万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人员众多且地域广泛,大连警方将此案呈请辽宁省公安厅,并经报公安部审核批准进行统一部署。

    今年8月,公安部迅速向涉案地发出对案件开展深度核查的统一安排,并于当月开展集中收网的命令。大连警方与河北、黑龙江、四川、陕西、江苏、安徽等省公安机关共同合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破获案件7起,端掉非法经营窝点5个,现场查获假冒玉溪、阿诗玛、红双喜、红塔山等20余个品牌卷烟2.37余万条,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

    案件虽已侦破,但办案民警对利用互联网犯罪不无担忧:“当前,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交易已经越来越多地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进行,互联网社交、营销、物流等一系列渠道因其虚拟特性及隐蔽性,成为少数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新温床,如何有效打击利用互联网犯罪,值得探讨和研究。” 法制网大连12月19日电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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