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甘肃

甘肃司法厅集中培训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

2014-01-03 11:30: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甘肃司法网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于2013年8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公布,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标准》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标准》的准确理解和统一适用,直接影响到公正司法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直接影响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为确保甘肃省每一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都能够准确理解并正确适用《标准》,2013年12月22日至23日、28日至29日,由省司法厅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共同组织的全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班在省委党校举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钟智录出席第一期开班仪式并讲话。

    钟智录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坚定职业信念、规范鉴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鉴定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认真学习领会,严守培训纪律,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确保全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2014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

    此次培训是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支持甘肃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又一具体举措。选派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主要起草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辅导指南》主编朱广友研究员,资深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程亦斌负责授课。

    共有23名司法鉴定专职管理干部,546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甘肃司法厅“回头看 找不足 下猛药”推整改
·甘肃司法厅考评庆阳市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
·甘肃司法厅召开效能风暴行动民评工作质询会
·甘肃司法厅召开效能风暴行动民评工作质询会
·甘肃司法厅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制日报》读者群
·甘肃司法厅党委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

·甘肃司法厅党委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
·甘肃司法厅推广兰州监狱规范化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