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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检察室要在社区矫正中有作为

2014-01-02 15:20: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李万堂

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平台。整合派驻检察室与监所检察部门人员力量,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室的有利条件和独特优势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对现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有效补充。具体而言:

要找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工作定位。首先,要厘清派驻检察室与司法所之间的角色定位。派驻检察室要突出自身在社区矫正中的监督身份,监督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中的行为是否合法,充当好法律监督者这一角色,做到监督要到位,配合不越位。其次,要厘清派驻检察室与监所检察部门之间的角色定位。派驻检察室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监所部门所不具备的贴近基层、直面群众的优势和特点,着力加大对“接收衔接、监管改造、教育矫治、帮难解困、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六个环节的监督力度,消除社区矫正监督的基层盲点,但是对于适用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手段,必须报监所部门调查核实审批后,由监所部门发出,以维护法律权威和刑罚执行的公正性。

要强化派驻检察室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建议赋予派驻检察室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初核权,对在检察监督中发现的社区矫正监管人员存在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及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派驻检察室有权进行初核,初核后需要立案侦查的,移交派出院监所部门。通过严厉打击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务犯罪,防止社区矫正被滥用为权力寻租的工具,避免社区矫正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要强化派驻检察室信息化管理。一是为派驻检察室联通检察专线网。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线网进入检察机关监外执行罪犯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检查社区矫正对象的姓名、住址、罪名、所在辖区、简要案情、考察起止日期、刑罚执行变更情况及监管帮教组织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等详细信息,实现社区矫正管理信息数据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无缝对接。二是派驻检察室与司法所社区矫正平台联网。派驻检察室可以随时通过网络中心查看本辖区社区矫正监管状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水平。

要优化派驻检察室人员配置。基层检察机关应当通过适当的政策倾斜、提高工作待遇、优先提拔等方式,把一些业务素质高、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的检察人员充实到派驻检察室工作中来,改善派驻检察室队伍的年龄层次,优化人员结构,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同时,通过多种措施培养派驻检察室干警独当一面的综合工作能力,促使他们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切实履行职能,扮演好推动者、参与者、监督者等不同角色,确保矫正对象的人权不受侵害,确保检察监督同步到位。

(作者为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