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开辟“便民高速通道”,从立案、审判、执行、接访四个环节入手,采取有效措施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了诉讼负担,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释明答疑,让当事人少走弯路。针对当事人法制意识、应对诉讼能力差等实际情况,该院实行了全程诉讼释明制度,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立案阶段由法官专门负责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导诉,解答法律咨询,将法律规定以当事人能听懂的道理向其释明,并在受理案件时,向前来起诉的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和风险告知书,及时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使当事人打官司心中有数。诉讼中在不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下,就举证要求、举证程序加以强调,避免当事人有证据不知举、不能举、超期举;在案件宣判时,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释案件判决的理由,裁判文书后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涉及未成年人的裁判文书还要尝试附《法官寄语》,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接受裁判,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带来上诉、上访或申诉。
建立庭前调解速裁机制,化解纠纷在诉前。该院成立调解速裁庭,在立案审查阶段,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把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分流到速裁庭,采取即时调解、以裁促调等方式,将相当一部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同时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创新司法救助机制,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该院建立了四项司法救助机制,即立案救助机制、审判救助机制、社会执行救助机制和涉诉信访救助机制,实实在在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弱势群体诉讼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法制蓝天。
实行班子集体接访,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在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该院在采取首访负责制、院长接待制、分级负责制,全员抓信访的基础上。推行院领导集体接访这一新的接访方式,让当事人上访一步到顶,院领导接访一步到位,满足上访人上访必找一把手的心愿,不但一把手亲自接访,而且班子集体共同接访。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调解速裁案件,占到全部民商事案件的20%,一般都能在7天内调结,当庭履行和自动履行率达90%;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2万余元;该院领导直接接待当事人31人次,即时处置4件,全部接访问题都得到妥善处理。(韩春滢 于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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