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溱湖,水美草肥,北方飞来越冬的绿头鸭、白鹭等候鸟不时掠过湖面,湖区渔民熟练地撒网捕鱼。“检察院查办了‘蛀虫’,并将挪用的补贴款发给了我们,我用来承包鱼塘。我家的日子啊,从此就像一脚踩在麻鸭上——‘呱呱叫’!”12月19日,渔民周诚臣(举报人,化名)捕鱼时,乐呵呵地向回访的检察官描述着自己的“中国梦”。
6月13日,周诚臣等人怀疑养鱼补贴给挪用了,集体到姜堰区检察院溱潼群众工作站反映。15日,检察院对溱潼财政所长以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一个星期后,发还挪用14户渔民养鱼补贴款70万元,渔民燃放鞭炮庆贺。
2011年4月起,泰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人口密集和诉求相对集中的村庄、社区,相继设立52家群众工作站,配置8辆流动服务车,从事受理控告申诉、促进刑事和解、开展法制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等八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检察服务基层全覆盖。即使是最偏远的村子,村民骑自行车到附近的群众工作站,不超过15分钟。
对外是沟通群众的桥梁,对内则是培养干警的熔炉。群众工作站不增加行政编制,工作力量“1加1”,年轻干警每年到群众工作站锻炼两个月,年长干警传授群众工作方法。通过“传、帮、带”的互动,帮助年轻干警尽快适应和胜任新时期群众工作。
监督触角向下延伸,业务对接职能联动。2013年起,泰州市检察机关实行“1加1”“1联N”的群众工作新模式,一个中层干部挂钩一个社区(村居),每月带干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察群众工作集中服务日”活动。每个部门联系群众工作站周边的N社区,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特殊人群帮教、释法说理等检察业务职能。
2011年以来,依托群众工作站,泰州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603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52件,收集诉讼监督线索56件,征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批评建议206条。促成刑事和解158件、民事和解72件,化解各类矛盾345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民生方面的问题共86件。
离群众更近了,服务更优了,群众满意度更高了。2011年以来,泰州市委三次委托调查显示,社会各界对泰州市检察机关满意率每年都位列全市政法机关之首。泰州市检察院两度荣获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机关”,连续两年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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