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紧盯案件 公正司法 情暖群众
12月23日下午,最高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江苏省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褚红军出席。在最高法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省高级法院对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做了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执行条线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江必新副院长对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提出的要求,抓紧抓好落实。
就省高级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褚红军提出“五要”:一要充分认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重要性,涉民生案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党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全省法院执行条线务必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确立“民生”意识,对最高法院列出的十大类民生案件,执行坚持“三化”,即优先日常化,措施制度化,重大节日集中化。二要用活、用足执行措施和手段。注重把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切实落到实处,注重执行工作规范化,既要解决外部“执行难”,又要严防内部“执行乱”。对客观的执行不能案件,要使执行救助到位,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三要强化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加大排查力度,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争取社会支持。五要实行“三定”,定岗、定责、定时,求真务实,改变执行作风,以热情的服务和文明的执法赢得群众的支持。
据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介绍,江苏高院快速行动,一是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行、立案、纪检、监察、新闻办等多部门成员参加。二是已经电传下发江苏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涉民生的十类案件,对排查方法、报送时间、执行措施等做了细化。(特约记者 张宽明 朱嵘 陈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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