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地区前期探索延迟退休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今后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张海英
12月12日,国新办召开发布会,对于延迟退休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指出,只是在个别地区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比如前一阶段在上海进行了弹性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探索和尝试(12月13日《海峡都市报》)。
在很多人眼里,延迟退休过去只是一个在口头上有争议的话题,今后才会付诸实践。但从胡晓义副部长透露的信息来看,延迟退休是早就计划好的一项改革,早已在个别地方进行探索。那么,延迟退休前期探索试点的情况怎么样,对于今后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又有哪些教训可以吸取呢?
尽管胡晓义副部长没有披露个别地区的探索情况,但从相关报道来看,前期探索并不理想,似乎带来的经验不多而教训不少。以上海为例,从2010年起率先试点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两年来申请人数仅千人,这与每年超过百万的退休职工总数相比,可谓乏人问津。显然,这是一次不成功的探索。
深圳是否试点延迟领取养老金不得而知,但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情况也不乐观。有媒体去年2月份披露,深圳拟学习上海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去年10月公开信息显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删除了有关“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表述——深圳的试图探索也不成功。
从网络搜索情况来看,似乎只有上海真正进行过实质性探索,但结果可能会让有关方面失望。在笔者看来,上海探索由于不成功,并没有给今后推行延迟退休带来多少有用的经验,而是带来了更多教训,比如,由于上海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缺乏相应配套激励措施,自然不能激励职工参与这种探索。
其实,上海延迟领取养老金探索不成功的原因很简单,对于职工来说,他们退休后可以在原单位获得返聘,返聘后获得的返聘工资比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收入总数要多出许多。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返聘已退休人员,企业的雇佣成本更低。从这个角度而言,仅仅是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还不够,还需要配套政策。
而深圳在修订草案中先规定“延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在向市民征求意见后又删除,说明这种探索没有通过民意关。所以,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但仍需要谨慎操作,要从以往不成功的探索中吸取教训,不能再次重蹈上海和深圳的覆辙。
需要指出的是,从胡晓义副部长的观点来看,延迟退休与上海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意思似乎是一样的,因为在谈到延迟退休时所举的是上海的例子。但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去年明确指出,延迟领取养老金不等于延迟退休。那么,我们究竟是要推行延迟退休,还是要推行延迟领取养老金,必须明确用词和定义。
在笔者看来,个别地区前期探索延迟退休,究竟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媒体报道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参考,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既要公开上海等地探索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成效如何,又要明确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有哪些教训可以吸取。毫无疑问,个别地区前期探索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今后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是一笔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