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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创新初查模式查办大要案17件28人

2013-12-13 10:48: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打造线索初查和分析的“金钥匙”

南京浦口:创新初查模式查办大要案17件28人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贪污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汪谦宝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这是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以案带案,利用信息管理平台成功查处征地拆迁领域4件12人系列窝案之一。

“自2011年创新职务犯罪信息引导侦查机制以来,我院推进侦查重心前移,全面加强线索的初查力度,通过细致深入的初查和全面详细的信息搜集分析工作,为首次接触涉案人员开展初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院副检察长沈明志告诉记者。

据介绍,该院专门出台了《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评估规定》,成立了专司案件线索管理和初查的案件信息管理科,对所有受理的线索实行专人管理,专家小组评估制度。根据线索价值高低,将线索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甲”级为可查性最强的线索,需制定周密的初查方案立即进行初查,“乙丙丁”三级视线索成熟度进一步搜集线索后有计划展开初查。

该院创设了基础性、延伸性、突破性“三段式”的初查模式。基础性初查全面搜集可能与涉案的人、事有关的基础信息,延伸性初查阶段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全面对比、筛选和研究,形成完整的线索评估报告。突破阶段,认真分析本案的突破口,并对涉案人可能对抗审讯的情况进行预估,审讯工作对症下药。

该院还对办理案件过程中收集来的案件信息进行了电子化管理,在已建成的职务犯罪线索库、案底库、公共信息库、侦查谋略库和法律法规库的基础上,按照近年来获取的有价值的线索和查办的典型案例,从人口信息、财产信息、职权职责、行业规则、社会交往、性格分析、其他信息等七个方面进行分类采集,录入侦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办案人员通过类案查询,很快就可以对举报的线索所涉及的行业领域进行深入分析,找准权力、资金的集中部位和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通过查办个案深挖窝案、串案,形成了利用一条线索,办成一批案件、储备一批信息的滚动式办案模式。

“今年先后查办的17件28人大要案中,通过采用上述工作机制,凭借周密细致的初查工作,掌握了涉案人的广泛信息,均在首次接触当事人阶段实现突破。”沈明志介绍说。(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徐晓红)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