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和拓宽服务方式,发挥法官“六员”功能,组织法官广泛开展法律宣传、矛盾化解、治安防范等便民服务活动,推进新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好法律宣传员。该院规定法官每周至少到村里开展一次工作,利用节假日送法下乡,深入到乡间村舍,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对在案件审理中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村镇提出司法建议,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对农村工作中大量的涉法问题,组织法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当好矛盾调解员。充分发挥法官的特长和优势,着力调处好农村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高调解率和社会公信力,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当好综治信息员。要求每名法官认真分析所联系村内的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搞好综治排查,对缓刑、管制、释解人员逐一走访,注意其活动动向,防止重新犯罪。
当好护航员。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辟涉农"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尤其侵害农民利益的假种假药等假农资案及时运用法律先予执行,优先执行,对盗窃盗窃和破坏农业生产设施的案件从快审理。
当好指导员。该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进行授课指导、法律法规及调解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今年以来,该院法官先后为全区乡村二级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讲授法律课25场次,受训人员达3000多人次。同时,进一步规范村“两委”以及人民调解员会的工作,实行村级管理民主化。积极指导各村开展平安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努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
当好帮扶员。该院发挥部分法官信息灵通、知识面广的优势,为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帮助群众引进致富项目,指导群众搞好生产。并组织法官定期进行帮扶,解决结对农户生活困难,积极送技术、送信息、送门路、送项目,千方百计提高困难群众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王卫东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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