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
强化监督护民生“老虎”“苍蝇”一起打
今年以来查办贪贿案件1260件 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13件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1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60件1814人,其中大案77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3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1亿余元;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3件886人,其中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35件。
工作中,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期待,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其中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案件,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商业流通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二是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坚决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三是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推进预防调查,强化个案预防、类案预防,搞好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增强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大平安”格局建设。一是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破坏能源资源等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439人,起诉40310人。二是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依法公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三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推进饶阳县、献县、肃宁县“三角地带”综合整治活动,依法从快批捕“职业化”盗抢犯罪案件48件124人,起诉28件55人。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信建设。一是加大对侦查活动和刑事立案监督力度,加大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力度。二是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方式和手段,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三是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着力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一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42人,起诉2338人;同时加大查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商业贿赂犯罪力度,狠刹商业贿赂歪风,净化投资环境。二是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对全省2800多个国有投资重点项目采取预防工作责任制、进驻制、巡视制等措施,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积极参与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批准逮捕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180件240人。积极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51人。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扎实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案侦查征地拆迁、家电下乡、医药购销等领域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975件165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98件22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235件288人,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二是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立案查办4455件5080人;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60件1323人。 (古孟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