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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监所全力落实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规定

2013-12-11 09:05: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北京市公安局监管系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民意导向警务,多措并举,全力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进法治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实效。

    据调查,自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律师普遍反映,北京市各看守所律师接待人员服务态度热情,办事公正、效率高,法律手续审核流程简化,最大程度保证了律师会见权。

    一年来,全市看守所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密切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为保障律师会见提供优质服务。他们争取到400余万元改善会见条件,增加坐席47个、增配民警40名,依法办理律师会见63012人次,同比增长43.2%,无一起投诉。

    北京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增设律师接待科,专门负责对律师会见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先后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北京律协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教授进行座谈,研究制定了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九明确、一评价、一热线”措施。重新修订《监管场所律师会见须知》,与市司法局律管处、市公安局法制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调研律师会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6条工作建议。3次组织看守所律师接待岗位民警和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就规范律师会见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讲座。西城、市第一看守所增设了法律服务处,将法律咨询和援助引入看守所,既为信誉好的律师提供了执业便利,又为被监管人员主动提供了良好的诉讼保障。

    全市看守所对外公布了 “律师会见预约电子信箱”及电话预约专用号码。朝阳、海淀、通州区看守所和市第一看守所立足现有条件,统筹规划,对律师会见室进行了改建、扩建。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室由环境嘈杂的大厅改造成拥有独立空间的22个会见室,律师与被监管人员在安静的环境下沟通更加理性平和。询问室律师接待窗口取消玻璃隔断,实行开放式办公,在等候区设置休息的椅子,加装饮水机、排号机等便民设备。

    全市监所现有律师会见、家属会见及存钱存物接待窗口42个,是公安监管场所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整体形象的桥梁。今年以来,监管总队建立健全了《接待室工作规范》《监管场所对外窗口文明用语及行为规范》《监管场所窗口接待服务流程和标准》《规范监管场所所长接待日制度》《被监管人员亲属寄送财物须知》《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会见管理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4次组织全市监所接待岗位民警和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培训300余人次。

    为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全市监所将制度规范有关文件张贴上墙,为提高监管场所窗口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一年来,全市监管场所的窗口接待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共收到锦旗124面、表扬信121封。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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