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增加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发挥陪审员“四员”功能,为破解执行难题和反规避执行助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180件,有效执结175件,涉案标的额达1600万余元;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16件“骨头案”全部顺利执结,其中以和解方式执结12件,执行和解率达70%以上。
发挥“执行联络员”功能。该院选派10名陪审员充实到执行局,充当义务执行联络员,协助送达司法文书,参与执行调查、评议、和解、裁定等工作,促进执行效率提高。
发挥“调解员”功能。对于对抗性较强的案件,邀请在当地具有一定声望的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执行,灵活运用法律政策、社会公德、村规民约等,以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情理法并融,打开当事人心结,钝化矛盾,缓解执行过程中的冲突,力求达成和解。
发挥“执行联络员”功能。该院选派15名陪审员充实到执行局,充当义务执行联络员,协助送达司法文书,参与执行调查、评议、和解、裁定等工作,促进执行效率提高。
发挥“宣传员”功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和片面认识,引导被执行人和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张辉 张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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