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存在的问题一是文书制作简单,阅卷笔录、案件审查意见书摘录的证据不能反映案件全貌;二是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本案在无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对被告人处以六年左右有期徒刑系认定事实错误而致量刑畸轻,应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11月26日晚7时40分,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但省检察院1804办公室里仍然灯火通明、争论激烈,公诉一处的七名检察官正在对前不久开展的案件质量例行检查后发现的“问题案件”集中讨论,研究处理措施。
据了解,为摸清当前全省公诉案件质量“底数”,强化常态监管,防范潜在风险,今年7月,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决定建立案件质量例行检查工作机制。该机制以卷宗评查为主要手段,通过逐本核查卷宗,对全省公诉案件实体、程序及公诉办案流程规范化程度进行“大体检”。省院领导要求,这次案件质量例行检查制度突出两点:一是在案件复查的过程中,进行抗诉线索排查,准确“暴露”当前法律监督中的薄弱环节;二是通过对检察内卷的“质量普查”,准确掌握当前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刑诉规则和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真实信息。
公诉一处副处长丁海涛告诉记者,公诉一处从全省公诉业务条线抽调了50余名业务骨干,分成4个检查小组,将2012年无抗诉案件的十个基层院作为检查对象,复查了这十个基层院2012年以来的3607件案件。复查期间,工作人员人均每天审阅卷宗数量达30本左右,大家克服了事多人少的矛盾,专心致志地埋头于卷宗之间,仔细对照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的差异之处,认真查找和清理办案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不留死角”。
各检查小组在认真审查卷宗后,初步筛查出执法不规范以及有抗诉价值的案件线索72件。公诉一处集体讨论后,将有进一步复查必要的52个案件,采用市院调卷自查、交叉互查的方式,提出是否应当抗诉的意见。汇总各市院审查情况后,公诉一处确定了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12件案件,对其余40件存在审判瑕疵的案件,要求各基层院以适当方式向当地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对存在执法瑕疵的20件案件,书面发函给各基层院,要求纠正办案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了举一反三,省院公诉一处着手在省院局域网设立案例专栏,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评述,引领全省公诉部门规范执法,杜绝“带病”起诉。
“这种深入基层的检查方式成效较好,能有效了解基层院公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扬州市院公诉处负责人王旭感触很深。经过案件质量例行检查后,该市已对一起案件提出抗诉。
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指出,省院公诉一处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办案实际情况,找出了一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与基层充分交换了意见。通过面对面的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的法律监督理念,增强监督能力,有效改善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强化了对下指导工作的针对性,这种推动工作的方式值得省院其他部门学习借鉴。(特约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李 艳 李崇闽)
·江苏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区域性打击整治行动
·江苏常熟:打造亲民、便民、安民、暖民“四民”工程
·江苏常州案件评查提升刑案质量
·江苏南京溧水法院抓审判管理走内涵发展之路
·江苏镇江开通首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江苏泰州高新:“微警务”升级“云警务”
·江苏泰州高新:“微警务”升级“云警务”
·江苏南京成立“青少年刑案和解中心”
·江苏: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监狱建设
·江苏响水:“挑刺团”评议案件提升公诉水平
·江苏扬州广陵:沸腾喜宴现场 温暖民警心田
·江苏淮安举办"与法同行 放飞梦想"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