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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速增效

2013-12-10 09:30: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两辆车在路口发生剐蹭,司机站在车前打电话报警,身后排起几十米长的车龙……这是我们出行时常会看到的情形。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以来,这种情形明显减少。轻微剐蹭无需再等交警,当事双方可自行处理。尤其是招远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自6月18日投入运营以来,更是实现了事故认定、损失评估、赔偿调解、保险理赔、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一条龙服务,使当事人可以“一站式”办结,极大方便了群众。

    六成以上交通事故为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快速理赔应运而生

    经反复调查研究,交警大队发现,招远每年发生的1.2万起交通事故中,适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60%到70%。建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是解决招远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方法。随后,交警大队迅速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并将其作为重点创新管理工作,成为政府年度爱民为民服务实事之一。

    “快速处理,最大的特点是充分赋予当事人自行解决轻微事故的权力,同时也打破了原来只能由民警处理交通事故的固定模式,减轻了民警的工作强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警的工作效率。”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克宁介绍。

    为尽快将快速处理落到实处,交警大队按照事故、交通、车管、宣传等业务科室的职能,实行分工负责,确保各项工作快速高效开展。同时,他们走进各保险企业,与保险公司负责人探讨合作模式,形成“交警部门牵头,各方协作联动,社会公众参与”的局面。

    6月14日,招远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会议,并下发了《招远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就加强协作联动、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6月18日,招远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正式运营,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正式在“金都”诞生。

    月快速处理交通事故300多起

    快速处理理赔中心高效运作

    位于金城路北的招远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自6月18日运营以来,已经处理事故1500余起,市区高峰期因发生事故致堵情况极大改善,因轻微交通事故导致的二次交通事故下降98%。

    理赔中心的一组宣传画中,详细介绍了招远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事故现场照片拍摄要求、33种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保险理赔流程、车辆拆检流程图……图文并茂的引导,让第一次接触快速理赔的市民也能很快办结案件。

    在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大厅,某保险公司业务办理窗口前,两名30多岁的男子正在办理业务。原来昨天李先生倒车时不小心把王先生的左前车头剐蹭,随后,他们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指导我们通过拍照、记录的方式快速处理完了现场,我当时要送几个客人到青岛赶下午的飞机,就急匆匆走了,今天到理赔中心来办理理赔,啥事没耽误。”李先生说。李先生与王先生在将现场照片等证据交给保险公司后,经过简单的登记、确认等手续,顺利办理完了理赔,前后不到10分钟。

    手续办理很快,赔偿金能很快到位吗?“承保保险公司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理赔手续后,2000元以下的事故3日内理赔完毕;5000元以下的,由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照片等证据,直接出具事故认定书,10日内理赔完毕。”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中队长康德祥肯定地说。

    据了解,交警大队以理赔中心为依托,配套建设了违法处理和车驾管业务受理窗口,为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和“一窗式”综合服务,既方便了事故当事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也方便了周边社区、企事业单位群众办理各项业务,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同时,在业务大厅东侧还建有车辆拆检评估大厅,事故双方对车辆损失有异议或者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可以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作为保险公司和当事人外的第三方,确保了损失价值认定的公平性,解决了损失由保险公司一方说了算的问题,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同时也维护了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的利益。

    从不敢处理到乐于尝试

    当事人逐渐接受快速理赔

    如今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已推行4个多月了,经过交警大队民警宣传引导,车主们已经十分乐于接受这个“新鲜”的处理方式。

    10月3日7时许,在招远市金城路某企业门口,因为车速过快,杨某驾驶的中型货车一头撞上了张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尾部,随后双方报警处理。了解了事故经过及车辆受损情况后,民警建议两人实施快速理赔。“我倒是在报纸上看过快速处理的介绍,可我们自己拍照能行吗,保险公司不会不认账吧?”杨先生担心地说,因为此次事故是他的全责,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赔付,修车费可就得自己掏了。最终,经过交警引导,双方当事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互相查验了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并用手机拍摄固定事故现场及损失证据后,将车移到了路边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随后,两人向各保险公司报案,获得报案号,进行了书面记录并约定下午共同到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理赔程序。下午2时20分,在理赔中心办完手续后,杨某感慨说:“不用原地一直等交警、保险公司来,节省时间不说,我们也不用交警、保险公司到处跑了,上理赔中心一站就处理完了,比想象中简单、方便多了。”

    据了解,《招远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交警大队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渠道对快速理赔工作进行大范围、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并印制了20万份宣传材料发放到各勤务中队和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窗口单位,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康德祥说,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把单车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损失案件,全部归总到理赔中心处理,给当事人以更大便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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