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案件进展关键点“对症下药”
北京东城:“五必谈”有效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近日,在押人员魏某从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手中取回自己失而复得的翡翠项链时,激动不已:“没想到你们真把我的事儿放在了心上。”
原来,涉嫌诈骗罪的魏某在入所登记检查附物时发现,她交给派出所的一条自己已佩戴了20多年的翡翠项链不见了。顾及到自己的身份,魏某一直把这件事憋在心里。细心的驻所检察官在例行谈话中得知此事后,一方面安抚魏某的情绪,另一方面,就魏某提供的线索迅速展开初查工作,并向相关部门发出《移交案件线索函》。一个月后,原东直门派出所保安员石某因涉嫌盗窃被抓获归案,人赃俱获,项链失而复得。
之所以能从例行谈话中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得益于东城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正在实施的“五必谈”工作机制。“五必谈”即驻所检察官必须在以下5个阶段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和解决他们的正当诉求:在押人员被收押入看守所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时、收到法院判决书时、提出上诉时及出看守所(被释放、被交付执行)时。由于这5个阶段在诉讼程序上都是决定在押人员人身自由状态和案件进展的关键时刻,对检察官来说,抓住关键点,分清轻重、对症下药,是稳定在押人员情绪、深挖案件线索的良机。例如,在押人员刚入所时,谈话要以核查身份、案情为重,避免错收错拘;逮捕后的谈话,主要以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为重,及时发现不宜继续羁押的情形,向相关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判决交付执行以后,大部分在押人员情绪基本稳定,谈话主要以离所教育、查找遗漏为重。
“五必谈”机制的施行,促进了东城区检察院驻所检察监督工作的良性开展,使驻所检察工作效果凸显。该机制试行一年多来,东城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移送案件线索被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挽回在押人员财产损失2件2人;减少认定犯罪事实1件1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公平正义,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讯员王蕾蕾 李继梅 记者赵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