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活动。自即日起,该省检察机关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违规公务用车进行集中清理。
会议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十项违规公务用车问题,包括超编超标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使用扣押车辆、公车私用、离岗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公车、牌照使用不规范以及其他情况。
“我们坚持严格政策、无一例外,彻查彻纠、一步到位,纠建并举、严防反复,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的原则。”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说,“清理的要求是确保实现无超标超编、无违规借车换车、无摊派款项购车、无豪华装饰公车、无虚假牌照、无公车私用。”
该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对本单位集中清理专项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全省各级检察院先自查登记,对照标准认定是否存在违规公务用车,凡存在的,首先一律封存,停止使用,然后坚决按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并在月底前处理完毕。
据悉,山东省检察院拟于12月下旬开始,对市级检察院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抽查部分基层院。(记者 卢金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