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卫生厅获悉,根据相关要求,我省制定了《贵州省“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考核评价试行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医院因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四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考核标准”分成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六个方面,分值100分。总分≥90分为优秀;75分≤总分<90分为合格;总分<75分为不合格。
据悉,试行标准将对四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评为不合格: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或因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辖区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擅自采集血液,发生临床用血传播疾病的重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辖区医疗机构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