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自治区(广西)政法委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并请社会各界监督。
据悉,六项承诺是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结合政法工作和委机关实际而设。分别是: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权威;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召开没有实际效果的会议,不发布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带头深入基层,严格遵守改进调查研究规定,不走马观花,不高高在上;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规定,不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不超标使用、装修办公用房,不违规多占住房;带头执行公务活动规定,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互相宴请,不将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利用职权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记者/李贤 通讯员/尚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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