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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城法院全面推进审判公开纪实

2013-11-26 13:47: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这是一组有说服力的数据,是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实施阳光司法的写照:

    今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200余人次,旁听、评议23件案件;全市120余名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旁听刑事案件庭审;两次在媒体上公布全院干警手机号码;召开各类听证会132次;文书上网总数1090篇;进行庭审“三同步”4518次……

    近年来,宿城法院坚持“依法、及时、全面”的审判公开原则,不断加大公开的广度和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取信于民,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司法公开是向公众展示法院工作和审判自信的一个平台。”宿城法院院长刘怀说。

    立案信访

    让司法公开在阳光下

    来到立案大厅,记者发现,院领导接待和信访接待室与立案大厅面对面敞开,情景却截然相反:一边是当事人忙着排队立案,一边是除接待院领导和信访值班法官之外空无一人。“冰火两重天”得益于该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给全社会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

    在立案大厅“自助”操作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当事人王某轻点触摸屏,输入案号,他起诉朱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就“跳”了出来。

    在开放式的立案大厅,司法公开的气息扑面:导诉人员正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告知当事人有关办理程序、必备资料等事项;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及各类文书样本,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工作流程,诉讼收费标准资料等摆放在明显位置,供当事人免费取阅,了解各类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大型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案件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开庭时间等,使当事人一目了然。

    在宿城法院,每一起案件立案后,就直接上了“办案流水线”,整个过程完全是在阳光下运行,当事人可以在案件查询系统中查到任何一个环节的具体情况。“人好见,案好立,事好办”,这是老百姓走进宿城法院的真实感受。

    信息化建设:

    让群众足不出户看得见

    11月12日上午9时,宿城法院第十三法庭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审判长王梅玲、代理审判员韩峰、人民陪审员王新权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这一幕不仅仅在庭审现场能看到,在互联网上也同样能看到。原来,宿城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这也开创了宿迁市基层法院案件庭审进行网络同步直播的先河。如此公开透明的庭审,一位旁听群众当庭对法官说:“这样的审判,审明白了,让人服气!”

    “原来总感觉法院充满神秘感,现在和法官开庭审判零距离接触,在家就可以观看庭审,真是太方便了。”当事人亲属曹某感慨地说。“足不出户”,在家坐在电脑前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直播,这是宿城法院以信息化建设助力司法公开不断升级的一个举措。

    自2012年开通宿城法院网站以来,宿城法院利用网站平台及时公开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信息,截至目前已发布信息136条,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200件,点击量超过2万多次,成为法院工作公开、畅通民意沟通的重要渠道。

    此外,宿城法院今年还将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建设改造,把立案大厅、审务约谈室、信访接待室和执行大厅整合成“四合一”接待大厅,当事人无需登记经过安检后可以直接进入接待大厅,与一般单位封闭工作环境不同,“四合一”接待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开放式”透明办公,彻底改变“门难进”“人难找”“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实现和当事人及时有效沟通。

    “法院的门真难进,处处有门禁,但是宿城法院的执行局很容易进。”申请执行人李某惊喜地发现,要想寻找宿城法院执行干警变得更加便捷了,只要通过安检就可以顺利走进开放式执行大厅。执行大厅不仅有两位老法官专职进行接待和接受咨询,要想见每一位执行干警也十分方便。因为每一位执行干警的照片、手机号码、工作分工十分显眼地张贴在门牌上,而且执行干警的办公室都是透明的,可以一眼看到要找的法官是否在场。

    裁判文书上网:

    让群众看得懂理得清

    11月6日,当事人王某告诉记者,因为与张某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张某将他告到法院,案件最终由宿城法院判决审结。“判决后,法官耐心给我解释,特别是我在江苏法院网上看到了判决书,心里才服了气。”王某表示,虽然输了官司,但法院阳光司法的做法让自己心服口服。

    把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晒”出来,接受群众的查阅。宿城法院建立文书上网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在法院门户网站“审判工作”栏目下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栏目,将公开宣判的案件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机密与个人隐私的以外,全部予以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录入各类裁判文书1000余份。同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高文书质量,要求裁判文书必须公正、全面地归纳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内容和法院认证的理由;公开裁判理由,做到法理、事理、情理并用,准确表述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事实、证据的判断取舍过程。确保当事人的每一诉讼主张在文书中都能得到一一回应,增强裁判文书公开的实效,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让社会公众看得懂、理得清。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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