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1月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建立以来,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记者就队伍建设及司法为民等相关问题采访了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四新。
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请问王院长,近年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院在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黔东南方面,面临怎样的新形势,需要在哪些重点工作领域加强发力?
王四新: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院工作既迎来新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全州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解决审判实践突出问题为重点,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增强综合效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全面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不断增强司法自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准司法服务大局的方向,重点围绕维护司法公正,积极稳妥抓好执法办案;围绕保障司法廉洁,着力强化监督管理;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大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围绕增强司法能力,努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而积极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1369”助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记者:黔东南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民族团结是黔东南平安建设的重要因素。在这个多民族区域,黔东南两级法院在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采用了不少好方法,产生了一些典型经验,助推了社会的法治与良治。请您介绍一下主要有哪些创新思路和举措?
王四新:近两年来,州中级法院新一届党组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结合黔东南法院实际,明确了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着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公信司法,全力维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提升法治权威;进一步强化和谐司法,合力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进一步强化廉洁司法,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高效司法,竭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更好地方便和满足群众诉求;进一步强化规范司法,致力促进科学管理,更好地实现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强化文明司法,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更好地展示少数民族多元化法治文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按照这“七个司法、七个更好”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院党组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抓好“1369”为切入点,努力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1”就是突出抓好一个中心,即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3”就是健全完善三个机制,即健全完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三个机制;“6”就是积极推进六个作为,即努力在服务大局、化解矛盾、便民利民、推进法治黔东南建设、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和现代化法院建设六个方面有所作为;“9”就是努力实现九个突破,即在转变思想观念、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审判质效提升、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法院队伍结构、提升文明司法形象、传递司法正能量、主动接受监督九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全面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
“六坚持”强化队伍建设
记者: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培养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黔东南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上有何具体举措?
王四新:在队伍建设上,我们秉承以政治建强班子、以强班子带好队伍、以好队伍创新业绩理念,以“六坚持”强化队伍建设。即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实践、热点事件分析等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和郭明义精神,激发干警的爱国热情,不断增强广大干警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执法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建设工程系统化,围绕建设发展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州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州法院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实施意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巩固,基本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坚持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化,对州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使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都得到了优化。坚持素质教育培训实用化,通过邀请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委派一线法官外出培训等方式,安排干警参加各种层次的学习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化,制定了《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进行了评估和划分,建立了“六个一”保廉促廉工作机制。坚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化,以黎平县“红色文化”法院、施秉县法院“女子法庭”、榕江县法院“民歌法庭”、雷山县法院“三语”法官、剑河县法院“双语农家法庭”、天平摄影协会作品展、体育竞技活动等为代表和载体,反映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文化内涵,初步形成集思想性、自律性、职业性、规范性和科技性于一体的法院文化体系。
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记者: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司法人员的作风和工作细节来了解和评价司法工作,作风的好坏关系到一个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在推进作风建设方面,黔东南法院有何打算?
王四新: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司法程序是否合法、法官品德是否高尚、法官形象是否良好,已成为人民群众认知司法公正、信仰司法公信的重要渠道和重要标准,司法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对此,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前几年司法行为规范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完善制度,建立贯彻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庭审活动及其他执法过程的检查,坚决纠正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研究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深化巡回审判,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和《贵州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指南》,通过开展“四帮四促”、“院长走基层”、“帮扶防辍学”等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努力传递司法正能量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8·19”讲话中说:“看一个领导干部是否成熟,能否担当重任,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看他重不重视、善不善于抓宣传思想工作。”结合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黔东南法院系统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工作助推宣传思想工作,为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王四新:我们将立足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在传递司法正能量上有新突破。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主动宣传展现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通过公正廉洁的司法裁判展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通过公正高效的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二是坚持善待善用媒体。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邀请资深记者作深度采访报道,提升我州法院在各个新闻媒体层级正面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建立完善法院舆情跟踪研判机制,提升法院在新媒体和自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及应对能力。积极把握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规律,提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统筹运用的能力,积极回应舆论关注。四是配齐配强宣传队伍。通过建立专门的宣传机构,配备专业新闻宣传人员,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尤其提高运用新媒体开展司法宣传的能力。五是落实经费投入保障。配齐新闻宣传所需装备和设施,努力满足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和科技化水平,确保新闻宣传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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