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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区将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室

2013-11-19 16:55: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这意味着,劳教制度在延续近60年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四川省劳教机构何时摘牌?劳教制度废止之后,劳教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将产生哪些变化?作为重要制度衔接内容之一,社区矫正的人数是否会增加,四川省社区矫正将如何发展?

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昨(18)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四川省几家劳教机构,并走进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两个基层司法所,探访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情况。

社区矫正人数呈现增长趋势

“最近工作如何?工作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什么事情?”昨(18)日下午,成都市成华区圣灯司法所所长陈云虎正在和社区矫正人员陈某聊天。今年6月,陈某因妨碍公务罪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和社区矫正人员谈心、了解他们的近况,是陈云虎的工作之一。

陈云虎告诉记者,他负责的圣灯街道共有17名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达到6人。其中15名男性,两名女性。“今年年初的时候只有5名,现在已经有17个了。我听说有的社区,从年初到现在直接翻了一倍,从10多个社区矫正人员增加到30多个。”陈云虎介绍,据他了解的情况看来,社区矫正人员的增加是趋势。

对于劳教制度废止,是不是会增加社区矫正人员,陈云虎说从他的工作经验来看是会增加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立法的规定。

对此,主管四川社区矫正的省司法厅基层处工作人员认为,将会有更多适用社区矫正的情况出现。

社区将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室

“建立档案,采集指纹,成立社区矫正小组,要多找矫正人员谈话,还要有谈话记录,还有到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走访,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集中学习……”陈云虎说,要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工作量其实很大。但是,陈云虎所在的司法所一共只有3个人。“还有他们的请假问题。如果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活动,可以不用请假。在大成都范围,需要电话请假,出大成都或者出省,需要写书面的请假申请,由区司法局审批通过。在请假外出阶段,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发现人机分离或者联系不上的情况,司法所将作出相应的惩罚。莲新社区司法所所长刘川说,“一般来说,是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我们社区的矫正人员自律性很强,现在还没有发现一例因外出被警告的案例。”

让陈云虎高兴的是,接下来社区将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室,将为他们配备专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四川省劳教机构向戒毒转型

劳教制度废止之后,劳教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将产生哪些变化?据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研究室主任彭朝阳介绍,虽然四川省部分机构还保留了劳动教养所的牌子,但大部分已经增设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四川省劳教机构已经基本完成了工作转型。”

彭朝阳说,2008年《禁毒法》出台后,随着接收的吸毒人员越来越多,劳教人员逐步减少,四川省劳教机关就开始进行了职能转型,很多劳教所转为只接收强制戒毒人员,不再接收劳教人员。

废止劳教制度对劳教民警将有怎样的变化?彭朝阳说,四川省劳教系统现有2000多名民警,按照目前的工作态势,绝大部分将转向戒毒工作,即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心理咨询和戒毒治疗等工作。“从整体上来说,很多工作还有一个调整过渡期,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作为一名在劳教系统工作10余年的人员,彭朝阳表示,自己的心情很平静,因为戒毒这一块,“还有很多干不完的工作。”

四川省劳教人员不足10人

“目前,四川省劳教人员已不到10人。”省劳教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四川省现有8个劳教所挂牌,但工作内容有所转变。彭朝阳介绍,今年年初,在省司法厅指导下,省劳教局和公安机关衔接,停止了对劳教的审批并逐步减少劳教所劳教人员数量。

昨(18)日,作为全省首批加挂隔离戒毒所牌子的劳教场所——四川省新华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新华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月份起,新华所就没有再新收劳教人员。

该负责人还介绍,目前新华所仅剩3名劳动教养人员,对这些人员的安置方案仍在讨论中。

关于劳教机构的摘牌问题,彭朝阳表示,劳教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律文件确立的,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废止。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年度最后一次会议将在12月下旬举行。届时各劳教机构的具体名称调整、职能变化和机构编制等才会有定论。

期待《社区矫正法》尽快出台

“以前社区矫正工作都是由派出所管理。”圣灯司法所所长陈云虎向记者介绍,2012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其中,规定由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管理力度不够是最突出的问题。”陈云虎表示,以前由派出所管理,身着警服的派出所民警作为执法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执法力度要比司法所工作人员大很多。“我们有时候打电话叫他们来,他们把我们当做行政机构,并不是很重视。”

据了解,四川省有3.6万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18%的较低水平。省司法厅基层处工作人员指出,目前最大问题是: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人员身份尴尬。比如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面对一些紧急情况,工作人员没有限制社区矫正人员人身自由、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另外,目前,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县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及司法助理员,他们同时还肩负着其他工作。

该工作人员透露,月底全国人大会到四川调研。下一步,可能会在全国建立社区矫正的机构、队伍、制度,希望能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

(记者 赵文 王焰)

声音

加快完善立法步伐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熊秋红: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并不代表劳教就会立刻消失。司法机关要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解决轻微刑事违法犯罪处罚问题;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制度。

所以说,下一步相关的法律应该加以完善,应该加紧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和《社区矫正法》。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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