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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法官潘峰的故事

2013-11-19 09:16: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迁坟地

    在三龙法庭的辖区内有10多万人口,大多是农民。在这里,潘峰每天打交道的是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是一个个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纠纷。“他们不懂法律法条,如果硬按条款照搬,别说案结事了,能不激化矛盾已经是万幸了。”潘峰说,要把案子断得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把农民兄弟容易接受的民俗习惯与当代和谐司法的理念结合,情理法并融,有人情味儿,才称得上是“草根”调解之道。

    大丰历史悠久,礼俗繁多是当地一大特色。这里的民俗习惯纷繁复杂,很多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当中形成的,已为当地人内心所确信和遵守。在红白喜事、搬家盖房等方方面面,千百年来留下了很多民俗。作为土生土长的大丰人,潘峰也日积月累地了解了很多,并注重将民俗引入办案。

    每年清明,大丰的农民们都会按照本地习俗方式祭扫祖坟,寄托哀思。那还是2011年的清明节,新丰镇一切看上去都与平日没什么不同,扫墓的人们络绎不绝,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打破了新丰镇清明节的平静。

    迁坟牵动村民心。原、被告双方都是新丰镇鼎丰村的村民,原告王家是海门县的迁徙户,被告徐家是大丰本地人。原告母亲去世了,村里有一个公共墓地,有专人管理。于是,原告就找了一个风水先生选了墓址。选好了之后,当时管理墓地的人员说选址有些问题,稍微凸出来一些,导致整体不齐。原告则认为按照风水先生的说法这样安放风水比较好,就坚持建造了。

    潘峰对这案情至今印象深刻:原告修建的坟墓紧邻被告家的祖坟,被告以原告的坟墓影响其通行、祭祀、风水为由,向原告以及村委提出了让原告迁坟的要求。经过双方协商,原告同意在清明节按照海门的风俗迁坟。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可谁料平地又起波澜。到了第二年,即2012年清明节前,原告按清明节前三天、后四天可以迁坟的风俗将坟墓南迁。但因为迁坟工程量较大,原坟墓墓基没有能够在一天内清理干净,并且按海门的风俗,如果一天之内没能完成迁坟,则需等到入冬后或来年清明节才可以再次动坟,所以墓基就被遗留在了原地。发现这一情况后,被告不愿意了,他们认为墓基未动等于未迁坟,照样影响自家的利益,双方再生摩擦,产生矛盾。清明节当天,两家在祭祀时因墓基清理、墓碑毁损等动了肝火,发生口角,还干起仗来。事后,被告徐家人越想越气,觉得丢了面子,于是在王家人离开后,把遗留在原墓基上的碎砖石一股脑扔到了新坟上,还把墓碑给划破了。在农村,祖坟破损可不是小事儿,事情变得越发不可收拾了。

    一个“炸药包”摆在了潘峰面前。接过案子,潘峰陷入沉思。细看案情,原告王家人认为,徐家的所作所为让王家在村里抬不起头,给自家人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他们要求被告停止“伤天害理”的行为,赶紧赔礼道歉,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9万余元。

    “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或骨灰的特定建筑物,不仅承载着死者近亲属对先人的缅怀之情,还承载着死者近亲属特殊精神利益。潘峰深知当地民俗,这起案件并不像表面上这么简单。因为大丰是一个港城,约60年前从南通、海门迁徙了许多居民来此定居。大丰本地人自称本场人,说的方言称之为本场话,而迁移来的居民多说海门话。虽说随着时间推移,居民不断交流融合,现如今已经基本交融在一起了。但是不管在城镇还是在农村,都还有双语现象,双方各具特色的民俗习惯仍有不同。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在大丰发生的案件,有时表面上看着简单,内里却往往隐藏着复杂的地域因素。思量再三,潘峰决定看看庭审的情况再做决定。

    不出所料,在庭审现场,双方对案件事实争执不下,原告在陈述案件事实及死者生前点点滴滴时,数度哽咽。原告提出被告对己方造成了严重伤害,必须赔偿并道歉;被告则坚持认为原告未能将坟墓墓基清除等于未迁坟,仍影响其风水和祭祀活动,不但拒绝道歉,还要求王家必须将原坟墓墓基尽快清除。由于双方各邀20余名近亲属到庭旁听“助威”,并互相指责对方,庭审数次中断。

    面对这样一片混乱,潘峰没有枯坐案头,为查清案件事实,他先后数次到坟墓现场进行勘验,走访村民,多方调解,矛盾平息了。潘峰告诉我在处理这起案件中,他走了三步棋:一是跟村主任商定尊重民俗调处案件的基调,二是与村主任共同做双方情绪稳定安抚工作,宣讲迁坟民俗,三是告知被告,不仅当事人不能违背当地的民俗,就是法官也要尊重这民俗习惯来进行裁判。潘峰这三招下来,特别是看到法官对民俗的明确态度,被告的气消解了,将心比心当面承认了错误,赔礼道歉,原告也消了火,检讨了自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当天被告将原告坟墓上的碎砖石清理干净并赔偿王家损失1000元,村委会则安排墓园管理人员将王家原坟墓的墓基清除。

    潘峰说,到现在农村还是一个“礼俗”很浓的社会,法律不可能成为解决所有纠纷的“灵丹妙药”,大丰相当多的民俗习惯在农民劳作与生活中还有不小的活动空间,仍然影响并规范着这里农民的行为,只要法官在办案中善于运用,就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