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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治建警从严治警 真诚回应群众期盼

2013-11-14 10:29: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李小敏对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并落实“十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政治建警从严治警 真诚回应群众期盼

  记者从11月12日召开的全省监狱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监狱管理局近期制定出台的《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对涉及服刑人员劳动岗位分配等监狱重点、敏感执法环节的十项内容予以刚性规定,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对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十项规定作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出台《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体现,是对人民群众期盼真诚的回应,是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实际行动。望认真抓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副省长缪瑞林指出:“省监狱管理局认真研究刑罚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实施《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着力提升执法水平,这种从严要求、务实进取的态度和做法值得肯定。希望全省监狱系统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监狱执法质量,增强行刑效果,为推动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作出新贡献。”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监狱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应对刑事法律政策调整带来的新影响新挑战,始终把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监狱工作生命线,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狱法治实践,努力实现行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惟精惟一

  规范监狱执法行为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基本原则,才能切实保证刑事法律在行刑过程中得到有效实施和贯彻执行,这就是监狱工作的生命线。”在江苏监狱系统,这样的认识已形成全员共识。

  为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省监狱管理局出台了《监狱执法管理标准化手册》等制度规范,依法界定每项执法工作的执法权限和程序,对执法依据和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统一,明确了工作职责与责任,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刑罚执行和生活卫生管理等监狱重点执法部门之间,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监狱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做到精准执法。

  对于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关心的、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十项规定》明确,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公开,通过江苏监狱网、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服刑人员计分考核、行政奖励、法律奖励等情况,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提供查询、咨询服务,提高执法透明度。省监狱管理局要求各监所在办理时坚持做到“三严”:严格条件。在提请办理减刑假释时,对服刑人员是否具有悔改表现、立功及重大立功表现等执法要素严格核查认定,对服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要严格疾病伤残鉴定,分情形把好实质条件审查关,确保案件办理准确无误;严格程序。在办案程序的执行上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规定职务类犯罪服刑人员的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先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监狱方可呈报法院审理;严格操作。严格掌握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起始时间、间隔期及减刑幅度、假释考验期等,对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等案件依法开庭审理,严防执法工作失范失序。

  重规重矩

  加强执法源头管理

  “加强执法重点环节管理要立足源头防范,加强顶层设计,对服刑人员分流调动、劳动岗位安排、特岗服刑人员选用、考核奖惩等执法重点环节的严格管理,要推进执法裁量标准化,限制自由裁量权,消除执法随意性,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柳玉祥说。

  《十项规定》明确,加强对服刑人员改造过程的计分考核,严格基础分考核,规范核拨、评定、加扣奖励分,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同时,省监管局修订完善了《服刑人员改造计分考核及奖罚规定》,进一步健全了以分考核、按分计奖、累进激励的机制,对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以岗定责,以责定分,设定上限,计分考核的结果直接与服刑人员的奖惩挂钩,每周上墙公布,规范了民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服刑人员分级处遇上落实宽严相济。健全完善服刑人员分级处遇管理制度,探索实施“管理分级、处遇分等、宽严适度、规范有序”的管理模式,客观公正的评定服刑人员等级,针对不同类型服刑人员的特点,采取宽严有别的监管方式和管理措施,给予相应的处遇标准,以科学、文明的管理,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积极性。

  善法善理

  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是服刑人员本人、服刑人员家属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衡量监狱执法文明水平的重要内容,彰显着社会的法治文明程度。

  江苏监狱始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各监所严格落实依法文明管理服刑人员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和指使、纵容他人体罚虐待服刑人员等现象发生。《十项规定》明确,服刑人员入监当日监狱必须告知其服刑期间的权利义务和改造须知;入监5日,监狱必须寄出入监通知书和狱务公开手册,向家属告知监狱执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及监狱的通讯联络方式以及咨询举报电话。

  对于服刑人员来讲,依法获得行政法律奖励是他们最关注的权利。在刑罚执行环节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主动发现冤假错案线索,畅通服刑人员申诉控告检举渠道,年均依法转送、办理服刑人员申诉控告检举近400件。据统计,2013年以来,各监所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律援助1139人次,解决服刑人员涉法难题589件,组织走访慰问特困服刑人员家庭229人次,发放特困帮扶金83.7万元,帮助服刑人员失学子女重新入学201人次。

  服刑人员的医疗健康、劳动保护也是服刑人员及其亲属高度关注的一个内容。江苏各监所严格落实服刑人员生活卫生、医疗保障等措施,截至目前,全省监狱医院均达到一级综合医院标准,服刑人员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条件大为改善。严格执行司法部“5+1+1”教育管理模式,加强服刑人员劳动保护,促进服刑人员身心健康。

  从严从紧

  打造过硬队伍素质

  “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我将严格遵守《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如有违反,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接受处理。”这是《江苏省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文明执法责任书》中的内容,也是全省1万5千名监狱人民警察每年必须签订的执法执纪责任书。

  “监狱民警是监狱执法工作的主体,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直接决定了执法质量的高低。”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说。

  近年来,江苏监狱采取多种措施,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真正将公平正义植根于每一名民警的心中。通过培育民警职业精神,强化民警的职业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养成,教育民警牢记执法者身份,坚持职业操守,增强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同时,建立了民警执法行为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狱执法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终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历次检查调研中,江苏监狱执法工作均受到了充分肯定,省监狱管理局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监狱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记者 梁言 通讯员 苏玉新)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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