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甘肃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始终坚持以群众路线主导,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一大批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42件349人,已审结231件327人。其中,适用《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审理112件163人,占49%;给予刑事处罚的占94%。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并重原则,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上述两类案件25件,调解率86%,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毫无色彩的数字,实实在在地记录着这个集体默默无闻、夜以继日、无私奉献的辛劳和汗水;也正是这些枯燥的数字,闪耀着全庭干警忠于党和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的高尚的品德和情操。
提高素质 公正高效办铁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刑庭以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认真学习省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专业学习,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带着问题学习,带着思考工作,学习和审判实践密切结合,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使刑庭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队伍。
该区法院刑庭人牢固树立“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等现代司法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任何一个细节,坚持严之有据、严之有理、严之适度、严之有方、严之有效,坚持把好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 “四关” ,使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严厉的法治手段规范、约束交通行为,给广大司机朋友上了最“实在”的警示教育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律的惩治、教育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显现,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初步实现。
无私奉献 服务大局保稳定
在这个集体中,每一位同志都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他们在平凡、枯燥、繁杂的日常工作中,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为保一方平安,恪尽职守。
庭长靳文忠同志,除管理庭内各项行政事务外,还要经常参加各种会议,工作时间既要办案,又要签发200余件法律文书和其他材料。他率先垂范,面对庭室存在的人员短缺等困难,不向领导抱怨,调动庭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与其他庭室人员积极协调沟通,将庭室各项工作开展良好。
副庭长张晓霞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庭长,克服多种困难,不仅做好庭长的助手,更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矛盾比较激烈,调解难度比较大,她面对部分当事人的无理纠缠,耐心细致做工作进行调解,总能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寓教于审 司法为民促和谐
远航的轮船在航海中只要看见灯塔,它就不会迷失方向,该区法院刑庭人就承担起了这项艰巨的重任,为迷途的未成年人指引成长的方向。面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的现状,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为避免和减少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犯罪做了很多努力,该庭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审判中注重人性关怀,在开庭审理中,对未成年人不戴戒具,及时与未成年人被告人亲属联系沟通,指定辩护人,同时为监护人设置席位,消除了未成年犯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合议庭还邀请在校的老师一起参加审理,寓教于审。
在审理年仅16岁的桂某某盗窃案时,在法庭上,主办人从父母对子女的希望谈起,从老师对学生的爱护谈起,循循善诱,被告人泣不成声,认识到了行为对被害人、对社会及家庭的危害。最后该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通过努力重返校园,这样的案例有许多,不能一一例举。
该庭还将青少年犯罪教育进行庭后延伸,加强对缓刑犯和刑满释放少年犯的帮教工作,密切与学校及少年犯所在街道办、乡镇的联系,定期对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和教育,促使他们悔过自新、接受改造,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清正廉洁 铁面无私铸法魂
刑庭坚持对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在案件多、任务繁重、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从未放松政治学习,还特别注意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中引导审判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廉洁自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面对关系、人情的压力,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冲破了重重关系,杜绝了“三案”,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枉不纵,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面对当事人的各种诱惑,他们岿然不动,保持着刑庭人高尚的风骨。
维护稳定 注重调解化矛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涉及到被害人的利益问题,矛盾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为了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庭干警以高度的责任心,通过细致的工作,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调解率达80%以上。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损失,为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般敌对情绪较大,而被告人由于要被判处刑罚,故对民事赔偿不是积极主动。针对该情况,刑庭干警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附带民事部分的案件调解率不断提高。他们针对不同的案件,通过庭前庭后的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促成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被害人的损失尽快得到赔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酒泉市肃州区法院供稿)(通讯员 王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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