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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中院发布生态环境案件审判白皮书

2013-11-11 15:53: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辽宁抚顺中院发布生态环境案件审判白皮书

  为“美丽抚顺”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近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生态环境案件审判白皮书”,以审判白皮书的法律手段助推“美丽抚顺”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有序运行,以此为市委、市政府实施“青山绿水蓝天工程”提供司法保障。

  近几年来,为更好地服务抚顺“青山绿水蓝天工程”建设,抚顺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针对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从强化司法保障入手,专门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由院长吴廷飞亲自担任课题组组长,并带队深入三县山区、大伙房水库水源地、乡镇村屯进行走访调研,先后七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历经五个月时间的调研,制作成生态环境案件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基本情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对策和建议等三大部分,对2010年至2013年6月,全市法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其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共计1037件:刑事案件435件,民事案件316件,行政案件89件,非诉执行案件197件。

  据抚顺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抚顺市2010年至2012年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涉林犯罪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针对这一情况,抚顺法院今年开展了青山治理行动,对2010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审结的涉林案件开展检查评查,在行动中发现有些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犯罪案件量刑偏轻,甚至畸轻、缓刑面过宽,不利于打击涉林犯罪行为。抚顺中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9件案件重新进行了审理,实现了量刑标准统一,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应。今年上半年,仅受理涉林犯罪案件2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5.5%,惩治涉林犯罪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抚顺法院在依法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和毁坏山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还积极促成被告人用补种树苗、义务担任护林员等方式弥补损失,把林地的恢复情况作为量刑的重要依据,督促被告人主动自觉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陈玉兰 邱 岩)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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