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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开展“警民相约话平安”微访谈

2013-11-11 09:07: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11月8日上午,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联合消防总队和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在省公安厅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平安江苏”开展“警民相约话平安”系列微博访谈之“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活动。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消防总队,苏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在访谈现场,与网民实时在线交流,回答网民提问。

  网民“许某”问,“高层住宅发生火灾,该怎么逃生或者自救?”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部监督管理处处长吴剑回答:高层失火扑救比较困难,应当积极开展自救。火灾初期时,用楼梯间消火栓或灭火器扑救;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走楼梯而不要使用电梯;火势较大被困时,可进入阳台、洗手间等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的区域,在窗口挥舞鲜艳衣物等待救援。

  一网民问“天冷了又要把电热毯拿出来了,使用上需要注意什么?”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法制处处长叶兴亮回答:使用电热毯须平铺,放置在床单下,不要放在棉褥下使用,以防热量传递缓慢,局部温度过高引发火灾;电热毯禁止折叠使用,收纳时也要尽量减少折叠,否则易造成电热线断裂引发事故。

  网民“走走看看”提问,“单位走廊里的灭火器放了好久了,会不会和食品一样过期了?”省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王栋回复:水基灭火器出厂满3年应维修,满6年应报废;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应维修,满10年报废。如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针指在红色区域,应立即送修。(特约记者 沈宫轩 记者 李海明)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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