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为破解难题找到突破口,久拖不决的棘手案件在创新工作方式后能得到及时彻底的解决。一直以来,执行难就困扰着人民法院,尤其是涉及巨大利益、民生类案件,执行起来难上加难。这就要求承办法官创新工作思路,通过驻街道巡回法官为纽带整合社会资源,一起做当事人工作,最终取得突破。
二是多方参与为调解积蓄力量。法院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实际案例中,有针对性地将街道、社区的调解力量纳入联合调解组,不仅能够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也凭借属地调解员们地头熟、经验丰富等优势,成功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融情理于法理,以社会监督履行,最终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调解技巧助力纠纷解决。在调解工作中,要十分重视各类调解技巧的熟练运用。要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赢得当事人信任、缓和对立情绪,摸清双方心理底线,有的放矢地说服引导。只有充分运用调解技巧,号准了脉,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