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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公布首批失信“黑名单”

2013-11-06 08:26: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法制报 

  安徽省高院公布首批失信“黑名单”

  拒不履行义务老赖集体丢人现眼

  不仅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失信情形等详细信息被昭告天下,在融资信贷、招投标、购置土地房产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面对这般压力,再难对付的老赖恐怕也要乖乖履行法定义务。 10月31日下午,记者从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最高院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以来,我省首批1767名老赖信息已在网上公布,公众可以随时登录查询。

  名单发布“先礼后兵”

  据了解,根据规定,并非所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都会被纳入该名单,只有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才会被纳入。

  如何判断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呢?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榕介绍了六种情形,分别是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符合其中一项,就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不过,在名单发布以前,法院要在《执行通知书》中对被执行人作出纳入风险提示,“这是‘先礼后兵’,通过提示失信风险,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周榕表示。

  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名单发布以后,执行法院还会将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通报,这就意味着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周榕说,这正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主要价值所在。

  截至目前,我省首批已发布了1767名老赖信息,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已有100余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足见其对老赖的威慑力。周榕给记者讲述了一个案例,最近芜湖市弋江区法院迎来了一名长期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张某,他竟然主动上门要求还款。原来,张某曾向叶某借款1万元,但一直不偿还,叶某就向芜湖市弋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立案后查明,张某长期在外地务工,与妻子早已离婚,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产也已出售,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过这些实际上都是张某故意制造的假象。法院在将其信息公布上网后,张某尝到了厉害,他去银行贷款频频碰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张某这才赶紧去还债。

  由于名单公布对老赖的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巨大,因此,只要老赖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执行法院就会将其信息从名单库中删除,从而引导诚信建设。 (陶庆记者周莹莹)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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