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路线的指引下开展法院工作,既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牢固树立群众工作的价值理念,已经成为社会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笔者认为,坚持在群众路线的指引下开展法院工作,要切实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一、更新理念、落实责任,强化群众路线意识
“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是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我们手中的司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只能服务于人民群众。法院干警要不断增强对司法的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从内心深处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深刻认识到法院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矢志不渝地践行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为人民掌好审判权。
人民法官要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切实在司法领域维护好、落实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树立审判权来源于人民,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做到用心做事、用心办案,要追求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实现公平正义。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要认识到如果办案不够细致,那么不仅合法的群众利益得不到切实地保护,还可能引发其他的问题,比如家庭的妻离子散、企业的破产、冤假错案等。
二、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新时期的法院工作,要着力在促进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上,深化审务督查工作,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注重职能发挥,加大对企业的司法护航力度,要深入推进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对抗诉、信访、发回改判三类重点案件做到件件必查、件件分析、件件研判,有效提升案件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要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合议庭案件的陪审率,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参审案件,把群众的意见带到审判活动中去,可以保证审判的结果更贴近群众的司法期望,更能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建立健全民意沟通和民众参与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另一方面,要将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院长接待日定期化,全面开启“无障碍”自由旁听模式,要贴近群众,聆听呼声,让人民群众能够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也为法院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狠抓队伍、打牢根基,树立群众工作观点
坚持加强党建工作,建设一支学法有成、执法如山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要树立并强化法院干警的群众观点,秉承“党建与队伍建设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主动将党建工作渗透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使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党性修养和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坚持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建设一支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精湛的业务能力的法官队伍。要对法院干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回访当事人、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活动,促进广大党员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铸造“司法为民”品牌。
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建设一支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的法官队伍。要践行群众路线,端正态度作风是关键。人民法院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各项行为准则,有效落实监督措施。(尤铁梅 作者系淮安市淮阴区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