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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替代率降低背后是权利萎缩

2013-11-02 14:34: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乾羽

假如一个人退休前工资为5000元,退休后养老金为2000元,那么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工资的百分比)就是40%。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下降,2011年为50.3%。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需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11月1日人民网)。

养老金替代率是评价养老质量的一个直接指标。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如果他退休后所获得的退休金与工作时的工资相差不多,那么他基本上可以保持稳定的生活方式和较高的生活质量,不会因为退休的缘故以及物价上涨和生活支出增多等因素,而导致生活水平陡然下降。也正是因为有这个考虑,关于养老金替代率有一个基本的警戒线,越过这条底线,一个人退休之后的生活,就必然受到收入变化的影响。

对应的,养老保险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其实就是养老金替代率的提高。在目前多轨制存在的情况下,人们之所以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羡慕嫉妒恨,并强烈要求并轨,很重要的原因,不是他们不用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而是他们在退休之后,他们的退休金与工资水平相差不多,他们的养老金替代率高于企业员工。这才是让人真正眼红的地方。这就意味着,退休了不工作,他们也可以拿着和以前差不多的薪酬。这种待遇,不仅是一种心理的满足,还是一种实在的保障。

因此,人们期待的养老保险改革应该是向上看齐的,应该指向养老水平的提高。在现实讨论中,人们的关注点也在此:人们看到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是如此之高;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是如此之低。这显然会让人产生不公平的感受。其实,人们也不一定非要向机关事业单位看齐,如果能够向他们靠近一些,别拉开那么大,也行。总而言之,人们期待的养老保险是均富式的,是向上看齐的,而不是越来越大,或原地踏步。这当然包含着养老金替代率的逐步提高,否则差距怎么缩小?水平怎么提高?

可现在倒好,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在逐年降低,甚至已经跌破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这种趋势如果不是媒体的专门报道,可能公众自己都未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趋势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不同制度下的养老保险的水平,不是减小了而是拉大了;说明了养老保险的改革,不是稳步推进了而是后退了;说明了企业员工的养老权利,不是扩大了而是萎缩了。所以,必须对这种减少的趋势高度重视,这种趋势与公众的期盼背道而驰,这种趋势无法保障劳动者退休之后,可以获得体面的生活。

尽管,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养老保险的改革面临很大难度。但即便如此,一些基本的方向应该清晰:公众的养老水平必须是平等的,这是养老公平的体现;企业养老金的替代率应该是稳步提高的,这是养老权利的体现。只有在此基础上,养老保险改革才能够扎实而周全地推进,养老改革的结果才能是所有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持续提升。否则,在改革的过程中,公众的利益可能不仅没有得到提高,反而在不知不觉中不断减少,这是一种权利的萎缩,这是公众不能接受的改革结果。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