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和我院党组的要求,近日,昌平检察院反贪部门在处室分组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进行了全员廉政教育。
会上,许燕凌副局长组织干警集中传达了上级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案件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通知》的通知,并重温了高检院“禁酒令”、严禁违规驾车“四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
结合日前召开的全市侦查和预防工作调研片会以及中层以上干部会的精神,为进一步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加强侦查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杨琳局长对反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本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和执法办案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将传达学习的重要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二是要本着强化自身监督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反贪干警严于律己。一方面,在反贪部门内部,既要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又要坚守廉洁从检的底线,双管齐下,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将执法办案工作置于外部监督之下,确保各项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制约。
三是要本着“从严治侦”和关爱干警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要求干警遵守党纪、政纪、检纪的同时,探索关心爱护干警的有效措施,保护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最后,反贪部门组织干警签订了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干警们纷纷承诺,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行为规范的要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