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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创新行政调解模式调查

2013-10-31 15:59: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自2011年5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以来,北京市行政调解工作步入正轨已两年有余。这两年,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都“摩拳擦掌”——致力于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其在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密云县以其独具特色的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在这场“起跑赛”中崭露头角。

近日,记者驱车前往密云,其行政调解模式着实让人耳目一新。

成功率99%虚不虚

行政调解是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被误解,主要是大家对行政调解的界定和认识很模糊。据密云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张连福介绍:“虽然工作一直在做,但始终未明确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从2011年开始在多元调解框架内负责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我们目前的主要工作是抓基层、抓乡镇,落实基础建设,为此,构建了‘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

据介绍,“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包括:一、以县政府法制办为一级的县级行政调解机构;二、以县直行政机关相关科室为一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调解机构;三、以乡镇、街道行政调解服务中心为一级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调解机构。其中,乡镇、街道的行政调解工作是重点,目的在于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2年,密云县加强基层行政调解机构建设,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了行政调解服务中心,并统一标识、统一名称。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20个乡镇、街道共处理行政调解案件2902件,成功调解案件2891件,调解成功率达99.6%。

“行政调解服务中心设置一年来,解决了大量的乡镇纠纷,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在无形中增强了,政府行为更加贴近基层,基层的矛盾纠纷又多了一条解决渠道。”张连福如是说。

避免硬碰硬行不行

密云的工作思路很明确:行政调解服务中心的任务主要是协调、辅助解决问题,搭建案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桥梁。当收到各类行政纠纷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时,由行政调解服务中心联络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解决问题。

为了了解行政调解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了密云县巨各庄镇的行政调解服务中心。一起彝族青年的工伤赔偿案处理过程向记者展示了行政调解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

去年10月底,四川籍彝族工人吉潘(化名)在一家节能机砖厂的一起工伤事故中受伤,在赔偿数额和时间问题上砖厂与伤者吉潘发生争议:砖厂认为应在伤者医疗康复期满后做完工伤鉴定再依法赔偿;吉潘则认为这是砖厂故意拖延支付。为此,吉潘多次到县政府上访。

镇行政调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及时向上级机构汇报情况,并同时开展调解工作,会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到县工伤鉴定科、劳动监察大队参与调解。

调解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推心置腹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讲解北京市工伤保险政策,取得了伤者吉潘及其家属的信任和理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吉潘在得到了14万元补偿金的基础上,砖厂又帮其解决了6000元车费。

像类似上述案件的工伤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多发且复杂,行政调解的“柔性”处理往往使受害人内心宽慰,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硬碰硬”的“二次伤害”。据介绍,适用行政调解的纠纷主要还集中在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治安管理、劳动社保等方面。

陈晓是巨各庄镇行政调解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此已经工作一年,谈到对这份工作的体会时,她用“耐心、爱心、学习心”来概括。

当记者问到她印象最深的一个案件时,她回答:“记得当时有一位老大娘,因为社保问题找到了中心。因为她年龄大了表达不太清晰,我只能耐心倾听,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已近中午,我让她在办公室等着并为她打饭。下午上班后迅速联系到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由于她腿脚不好,调解人员就在这间办公室为她处理案件。最终,她得到了满意的处理结果,我也真心替她高兴。”

陈晓朴素的描述道出了基层行政调解服务中心的工作“轴心”——为百姓和政府职能部门搭建桥梁,疏通行政调解渠道。

复议案先调灵不灵

行政复议程序中的调解也是行政调解的“重头戏”。在密云县政府法制办的行政复议接待室内,最醒目的标识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八个大字,这个十平方米左右的接待室不仅是处理已经受案的复议案件的场地,更是工作人员进行行政调解的“话聊室”。

据法制办复议接待中心主任刘菊英介绍,“对于那些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我们一般会在立案前进行调解。对于那些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我们也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引入调解。”

去年7月的一天,密云县政府法制办收到一份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密云县人力社保局将张某死亡认定为工伤,并要求企业给予其经济赔偿。经了解得知,张某为密云县某大型企业职工,在下班途中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其为交通事故致死,故县人力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

死者张某的家属李丽(化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遂多次到有关部门及企业上访申诉,因吵闹行为过激还曾两次被行政拘留。

法制办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李丽,一边迅速成立工作组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经审核,认定人力社保局的决定合法。但考虑到李丽的疑虑和实际困难,工作人员先后与她进行六次座谈,悉心疏导,最终李丽对此工伤认定结果表示认可,并在法制办的帮助下得到了企业给予的经济补偿。

刘菊英对这起案件印象深刻,她说:“如果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处理这起案件,人力社保局的决定完全合法,我们只能做维持决定。但这种‘生硬’的结果必然会引起李丽的抵触情绪,我们必须考虑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于是引入了行政调解。调解结果不仅使当事人满意,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法制办提供的一组数据令人振奋:今年上半年,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接待来访人员66批次87人次,符合复议条件的有51件,案前成功调解49件,占符合受理复议案件数量的96.1%;县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案中成功调解2件,占结案案件的50%。

采访手记

“三级行政调解格局”的建立无疑为密云县的行政调解工作夯实了“地基”,但这只是个开始。行政调解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完善配套制度、形成有效的基层联动机制以及基层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便于乡镇、街道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受限于编制问题,目前乡镇、街道行政调解服务中心大多数挂靠在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兼职履行行政调解服务中心职责,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也基本上是兼职。这与行政调解工作的任务要求,面临的形势还不相适应。如果能设立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机构,建立起专人负责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对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发挥其职能作用,无疑是锦上添花。这是最理想化的状态。

记者还了解到,密云县政府法制办将继续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行部门职能融入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中。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