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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2013-10-31 14:13: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准备报废的旧相机又用上了

  江苏宜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终于申领到了一台相机,虽说旧了点,但对我们目前手头的工作而言,已经足够了。”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干警许一宁捧着从该院警务科申领到的一台老式相机,高兴地说。

  为能在走访代表委员和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时,随时用相机留下相关记录,老许在今年初向该院警务科提出了购置新相机用于联络工作的申请,然而这个申请却迟迟没有被批复。

  “申领千元以上物资时,需要就其必要性提出论证并报检察长参考。”该院警务科负责人说。为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同时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今年初,该院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核查,并出台《检察装备管理暂行规定》,在检察设备的购置、调拨、维保和核销等方面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流程。对于老许的申请,警务科鉴于其使用频率较低、像素要求也不高等因素,于是提出了暂不予单独采购的意见,同时建议让其与该院办公室合用一台相机。

  除了对申领有严格规定外,报废核销也不马虎。该院规定,检察装备的报废,须经装备所在部门、技术科、警务科三方确认,报检察长批准后,方可核销。国庆节前,一台像素较低、内存较小的旧相机交至警务科作报废处理,该院技术科进行核销确认时,认为该相机还可适用较低拍摄需求,尚达不到报废标准。于是,这台相机被分配给了老许。

  物尽其用、合理配置、厉行节约是该院装备管理工作的原则。据该院检察长王玉珏介绍,为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恶意损坏,该院在全面理清核查所有固定资产后,采用在固定资产实物上粘贴条码标签的形式,将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全部进行登记并录入数据库,实现了每件千元以上固定资产都定责到人。

  截至目前,宜兴市检察院检察装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大大提高,相机、计算机等装备的报废率与往年相比下降了10%。(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金晶 谈解梅)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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