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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法院推进卓越人才培养

2013-10-31 10:00: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探索建立与高等院校互聘制度

江苏省高级法院推进卓越人才培养

10月30日,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双千计划”现场会。记者获悉,江苏省高级法院近年来注重加强与高校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法院与高校人员互聘制度,在制度化推进中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此次会议,江苏省高级法院作为全国法院唯一代表做交流发言。

“双千计划”是指分批选聘1000名左右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这是落实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1年初,省高级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协商互派人员交流工作,并于2011年10月份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对互派人员作出规定。2011年底,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省法院党组认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是法院和法学院共同承担的法制建设使命,对于促进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良性互动,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省法院专门成立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合作院校领导、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指导、咨询、协调以及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同时结合本省法院实际,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等六所法学院校磋商,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方案》,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3年2月,省高院在扬州召开专门会议,就与六所法学院校互派人员挂职锻炼工作进行推进落实,至2013年3月,6名法官到高校报到就职,六所高校教师也陆续到法院挂职。同时选择盐城中院、淮安中院等13家中、基层法院作为与六所高等院校共享公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拓展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争取在双方人员交流、人才培养、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各个方面展开交流合作。(特约记者 朱旻 通讯员 储翔昱 唐静)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