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明确,在因语言不通而影响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及诉讼时,由西南民族大学选派人员到检察院协助工作、提供翻译,并对接待窗口的干警进行少数民族语言培训
今后,西南民族大学将对武侯区检察院接待窗口的干警进行少数民族语言培训。昨(28)日,记者从武侯区检察院获悉,该院24日与西南民族大学签订了《智力资源合作与共享》协议,就双方探索打造民族平等司法、和谐司法环境等作出规定。
共享资源
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
据了解,武侯区检察院在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反映情况、咨询法律、查询案件中,时常因语言问题造成沟通困难。针对此种情况,协议明确,在因语言不通而影响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工作及诉讼时,商请由西南民族大学选派人员到检察院协助工作、提供翻译,并对接待窗口的干警进行必要的少数民族语言培训,提高接待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记者了解到,该协议主要针对四个方面进行合作。一是通过共享法律资源和智力资源,打击犯罪,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解决在诉讼中因语言障碍引发的问题;三是在扩大法制教育影响面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合作,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四是在法律专业学生工作实践和干警语言技能培训方面加强合作。
便利群众
探索民族特色司法道路
“签订《智力资源合作与共享》协议,将为打造民族平等司法、和谐司法环境作出有益探索。”西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恩佳表示。
武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中荣向记者介绍,该院长期以来重视少数民族平等参与司法活动的工作。在群众工作区设置了藏文、彝文的接待告示牌,方便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反映问题、咨询法律。同时,还通过在案件预约、查询、阅卷工作中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建立案件质量量化考评机制等,进一步探索、寻求一条符合实际的民族特色司法道路。(成检宣 记者 曾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