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贵州天柱法院“四举措”预防打击虚假诉讼

2013-10-29 14:52: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年来,贵州省天柱县法院高度重视当事人制造虚假案件进行虚假诉讼行为,采取“四举措”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该院“四举措”为:进行立案告知,即在立案窗口设立禁止虚假诉讼的告示,并向每起案件当事人告知,虚假诉讼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让其“知难而退”,尽可能在立案环节打消当事人虚假诉讼的念头;对起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虚假诉讼情形的不予立案,并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规定予以处理,发现可能涉及到虚假诉讼的,在卷宗中备案提示案件承办人;严格限制公告送达的条件和规范缺席审理,规定只有原告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才可进行公告送达,而在缺席审理过程中,法官要尽可能地邀请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参与,抑制虚假诉讼发生;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打击,即对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快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公布其虚假诉讼情况,使其社会信誉度受到严重削弱,致使其无法在社会“抬头”。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