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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专项培训班

2013-10-24 10:56: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为推进全区民行检察部门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工作,提高民行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10月13日至17日,内蒙古检察院举办了全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专项培训班。各盟市分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民行处长、各基层院民行科长及自治区院民行处全体同志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的课程设置和师资聘请针对当前全区民行检察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民行检察人员开展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了精心安排,力求通过培训达到加强业务能力,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目的。在为期四天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正局级巡视员扈纪华教授、自治区院郑锦春副检察长、高检院民行厅执行处肖正磊处长、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英教授、自治区高级法院研究室李全锁主任、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一庭梁静副庭长、呼伦贝尔市院孙庆杰副检察长、全区民行检察业务专家刘斌、李立强、自治区院民行处助理检察员乌兰等同志围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解读”、“当前我区民行检察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与执行检察工作”、“物权法”、“民事抗诉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民事执行的法律依据和违法行为的确定”、“民行检察多元化监督”、“审判违法行为调查”、“民事执行监督若干问题”“如何加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等专题进行了授课,为全体学员如何理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中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职责新任务新要求,如何适应新形势下民行检察工作的新变化,如何把握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认识模糊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和深入的阐释。

经过四天的学习,全体学员普遍反映本次培训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师资力量强大,紧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民行检察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认为通过培训明确了我区民行检察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是一次兼具实践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专项业务培训,堪称多年来最好的一次民行检察实务培训,必将对正确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加强和改进全区民行检察规范执法水平,推进全区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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