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23时18分,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白玉山派出所接到报警:“我在21号公路荣华宾馆旁,被两个骑电动车的男子持刀抢劫4900元现金。”警务站民警和派出所民警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找到报警人胡某。由于持刀抢劫是重案,青山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随后也赶到现场。
23岁的胡某说,他从白玉山四街舒心网吧上网出来,走到武钢20号门附近时被抢劫。民警调取监控视频,确定胡某走出网吧的时间是22时59分,而报警时间是23时18分。民警还原现场发现,从网吧走到武钢20号门附近荣华宾馆旁,所需时间远远超过19分钟。同时,20号门旁的视频监控中也没有出现过报警人胡某的身影。在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的胡某承认报假警。原来,当晚他在上网与网友聊天时,有网友说警察出警慢,胡某就想试一下,于是报了假警。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记者 秦千桥 通讯员 黄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