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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就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作报告 要点精选

2013-10-22 14:19: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2008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时隔24年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从大要案到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13年,中国反腐败工作被史无前例地放置在最重要位置。

最高检:5年来32名省部级以上官员涉贪被立案

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曹建明介绍,检察机关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曹建明介绍,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

十八大后落马的副厅级以上官员共88人 正副部级12人

据检查日报官微,公开资料显示,十八大后落马的副厅级以上官员共88人,其中正副部级12人:23人公开了涉案金额,人均受贿1902万;有情人的32名,且官员级别越高,有情人的比例越大。在10名教师出身的官员中,有情人的占到了一半。

2008年至今年8月16.7万人涉贪污贿赂犯罪被公诉

曹建明指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

曹建明介绍,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2008年至今年8月214名反贪干警被查 22人被究刑责

检察机关坚持把反贪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队伍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意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共查处214名违纪违法的反贪干警,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2人。

最高检: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

曹建明指出,2008年以来,按照中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办案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促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围绕灾后重建、南水北调等37904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

此外,建立2727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创作推广廉政宣传短片、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共受理查询311.9万余次。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报告精彩要点如下:

【最高检: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阻力和干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确保依法文明办案】

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确保依法文明办案。

【最高检: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

检察机关将探索完善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积极推动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

【最高检:加强对贪污贿赂案件的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将落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强化对审判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最高检: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

【最高检:继续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

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常态化,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

【最高检:进一步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重点】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

【最高检:继续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

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最高检: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检察机关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狠抓反贪队伍廉洁从检各项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反贪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反贪局长重大事项报告、反贪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通报制度。建立“一案三卡”等制度,加强对反贪干警履职情况的明察暗访。

【最高检:加强反贪队伍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

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反贪队伍全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等能力。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题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由办案能手组成的三级人才库。

【最高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检察机关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业绩观,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和监督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等“六个并重”,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最高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认真贯彻人大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贪污贿赂工作,诚恳听取批评和意见。

【最高检: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检察机关制定实施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侦查、审查逮捕、起诉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

【最高检:深化检务公开 提高执法透明度】

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及时公布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步网络查询和在线服务系统,保障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办案工作。

【最高检:13265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18140名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08年以来,共将13265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最高检:实行案件集中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各级检察机关普遍设立案件管理部门,对办案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开具法律文书,强化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最高检: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检察机关明确规定讯问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从2013年1月起,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

【最高检: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

在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撤案和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最高检: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

检察机关依法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切实加强人权保障。

【最高检:建立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五年多来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规范文明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同步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集中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最高检:严格规范反贪办案程序】

检察机关围绕反贪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管辖、受理、立案、案件交办等程序和标准。

【最高检:贪污贿赂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执法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12年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比2008年分别上升4.6和0.23个百分点,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下降1.8和4.6个百分点。

【最高检:对1186件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地区、跨部门案件,采取上级检察院交办、提办、督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侦查协作。五年多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1186件重大案件组织专案侦查、进行挂牌督办。

【最高检: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

检察机关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完善追逃追赃机制,加大境内外追逃追赃力度,五年多来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

【最高检:会同14个部委建立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

为解决涉案信息查询难、收集难等问题,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14个部委建立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实现组织机构代码、民航旅客等信息全国联网查询。

【最高检: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

检察机关建立举报不实澄清制度,对经查证举报失实、给被举报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最高检:坚决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

检察机关在举报线索流转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坚决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集体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

【最高检:构建“四位一体”举报体系 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检察机关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和1161个地方检察院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引导网络举报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答复。

【最高检: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

各级检察机关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最高检: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1.9万余次】

检察机关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五年多来共受理查询311.9万余次。

【最高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

五年多来检察机关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促进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围绕灾后重建等37904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建立2727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

【最高检:专项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

今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最高检: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违法违规生产,以及不法业主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管等犯罪案件,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最高检: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

针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最高检: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力度】

检察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着力点,2008年以来共立案侦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955件。

【最高检:查办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8万余件】

最高检于2008年和2012年部署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检察机关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退耕还林等环节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8152件。

【最高检: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575件】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确保政府投资安全,2009年9月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575件。

【最高检:严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6963件】

检察机关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56963件。

【最高检:五年查处行贿犯罪人数同比上升60.4%】

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五年多来共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

【最高检:2008年以来立案侦查省部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2人】

检察机关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

【最高检:贪污贿赂案件群众举报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各占1/3】

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最高检:五年多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最高检: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工作】

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坚决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在今年4月1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反贪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检明确提出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8283件,占立案总数的80.8%,同比上升5.7%。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要案1761人(含厅级以上129人),占立案总数的5.7%。最高检反贪总局先后立案查办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等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副部级以上干部。

侵害民利案成重中之重

突出查办大要案的同时,检察机关把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作为重中之重。

今年年初,最高检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学校幼儿园招生、公务员招录、医疗卫生、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查处一大批侵害民生民利案件。

贪贿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呈现共同作案现象增多、窝案串案高发等新规律、新特点。此外,腐败分子为逃避打击,采用更为隐蔽的手段作案,权钱交易间接化、犯罪手段市场化、利益实现期权化等,将成为贿赂犯罪的主要特征。

“查办受贿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案件比例高,实刑判决比例高,是今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两大特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赵爱民告诉记者,贪污贿赂犯罪中,行贿人与受贿人往往采用“一对一”完成犯罪,手段更为隐蔽。

各家之言

人大常委会决议为反贪工作“撑腰”

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2008年以来,吉林、河南、安徽、甘肃、黑龙江等省级检察院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或条例。检察机关还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贪工作,诚恳听取批评和意见。(检察日报)

执法规范进一步细化

2013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完善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初查、侦查管辖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具体的操作程序,规范了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适用,进一步细化了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具体程序。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比如,湖北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截至目前,该省已在上百个检察院办案区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了对办案工作区的动态监控,与录音录像互为补充,形成“双保险”。(检察日报)

对违纪违法问题不隐瞒不护短

“我们始终加强对反贪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反贪干警在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予以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反贪总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反贪总局要求各级反贪部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止反贪干警违法违纪。

今年4月,高检院反贪总局联合纪检组监察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为期近一年的反贪部门专项教育检查,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执法。 (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