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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代表”杜国玲

2013-10-21 10:05: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杜国玲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杜国玲(左二)调研禁止开山采石法规落实情况

杜国玲(中)视察苏州市扬尘治理

检察印象

■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的总布局、总任务,提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其中,许多都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大的责任。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认真研究如何为“五位一体”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建议检察机关能够自觉找准检察工作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全面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有这样一位被称为传递百姓心声的“生态代表”——她因连续多年提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议案和建议而被公众所熟知。她就是连任两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

“要让人民呼吸洁净空气”

2011年3月,在全国人代会上,杜国玲提交了关于“尽快修订和完善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建议,要求对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早在201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就向社会公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认为从全国角度制定实施细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时尚早,未将PM2.5指标纳入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杜国玲认为,监测数据和标准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目的。PM2.5已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仅靠一个地区或城市不能有效减少区域雾霾的水平。因此,必须在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制定PM2.5指标要求,并在一定区域内强制执行。

建议引起很多代表的共鸣,也受到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人代会以后,“PM2.5”从一个专业名词变成了街谈巷议的新闻热词,加紧监测防治PM2.5迅速成为社会共识。

2011年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PM2.5被正式纳入新的监测范围。很多省市陆续启动PM2.5监测,江苏省更是提出实现PM2.5监测点的“全省覆盖”。

杜国玲并未就此止步。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杜国玲又领衔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美丽中国”的议案,进一步推动大气环境的治理。

“要让太湖摆脱‘多龙治水’的窘境”

2011年8月24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为太湖保护建立了新机制,开启了新纪元。这部行政法规的及时颁布,也凝聚着杜国玲付出的心血和努力。

水是生命之源,也被视为天堂苏州的灵魂。如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好水资源是摆在苏州人民面前的重大课题。

杜国玲和她的同事们始终把水环境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动太湖、阳澄湖围网整治,重点督办关于“保护太湖,保障民生”的代表建议,对《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连续开展执法检查,密切关注河道治理工作,多次组织视察水源地治理现场,还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

可对太湖的保护一直让大家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太湖是苏州人民的母亲湖,大部分水面在苏州。可太湖周边还有无锡、湖州等其他37个市、县,连接200多条河流。任何一个城市都无法独立承担起保护太湖的重任。在周边1035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包围下,美丽的太湖水随时面临被污染的威胁。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好生态保护,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杜国玲说,“太湖治理不管多困难也要推进,关键就是要尽快摆脱太湖‘多龙治水’的窘境。”

2010年到2011年,杜国玲等多位代表连续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太湖保护法》的议案”和“关于尽快制定《国家湖泊生态安全法》的议案”,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湖泊保护专项法律,使流域内各省市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全国人大环资委对两件议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湖泊生态安全立法座谈会,2011年全国人大环资委还专门听取了杜国玲的意见。最终国务院通过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充分吸纳了杜国玲的建议。

“要让自然留下更多更好的修复空间”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杜国玲对此极为赞同。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一直是国内经济发展明星城市,也是久负盛名的鱼米之乡、旅游胜地。可是,开发热情不断高涨,也带来了耕地面积的不断缩减。为保护好寸土寸金的耕地,苏州各界逐步形成并提出了保护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的设想。党的十八大后,苏州市委提出要从“四个百万亩”着手,使苏州生态文明建设跨上一个新台阶,进入发展新阶段,走出苏州生态文明发展新路子。

杜国玲和同事们对此深表赞同,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认为“四个百万亩”是苏州战略性的生态资源,是生态安全的重要防线,有效保护“四个百万亩”,是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保持“江南水乡”传统风貌的客观需要,是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为此,在苏州市委的支持下,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向该市人代会提出议案。2013年1月,苏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有效保护“四个百万亩”,进一步提升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苏州被严格控制开发的“四个百万亩”总面积不低于410万亩,相当于苏州陆地面积总数的56%。

之后,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决定”的实施,紧密跟踪“四个百万亩”的落实与保护工作,到各县级市、区逐个抓好督促落实。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今年7月,“四个百万亩”已在苏州市“落地上图”。

还没来得及享受工作成果带来的喜悦,杜国玲的心又被中科院的一份材料所震动。

材料中说,近年来,土壤污染已对我国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目前,全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吨。土壤污染如此严重,土地如何继续承担起哺育人民、修复生态的重任?

杜国玲感到忧心忡忡。她想,土壤污染的危害十分巨大。随着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不少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转产,如不及时采取办法,势必会留下更多的污染土地,贻害无穷。

今年3月,杜国玲在全国人代会上领衔提出了关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议案。杜国玲说,我们常把大地比作“母亲”,我们不能再残害“母亲”,残害自己,残害后代。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让我们从保护脚下的土地开始。

“要让生态补偿经验从地方走向全国”

近年来,我国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已经日益达成共识,各地也积极开展了生态补偿试点。2010年,在苏州市人大的积极推动下,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生态补偿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1月,苏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议案交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将该议案交苏州市政府办理。同年7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试水生态补偿机制。同年10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又推动政府出台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别要求苏州市审计部门将生态补偿政策执行以及资金管理情况,作为该市人大交办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审计。

仅去年一年,苏州市就投入生态补偿资金近16亿元,惠及30多个乡镇街道和200多个行政村。今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又积极推进生态补偿的“扩面提质”,要求政府拓宽范围,提高标准,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2012年3月,带着推广苏州实践经验、造福社会的理想,杜国玲等多位代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国家生态补偿法》,建立健全国家生态补偿制度的议案”。提出了“建立起与国家扶贫政策相辅相成的国家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国家战略资源储备性补偿政策、建立健全严格的审计和考评制度”三大核心思路,并从十个方面分别细化了“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方法、补偿立法、资金监管、市场机制”等一系列生态补偿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目前,国务院已将制定生态补偿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徐海明 陈泽亚)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