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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汕头市纪委监察局联合该市司法局召开了纪检监察机关首届信访举报工作法律顾问团专题工作会议,并开展了以“举报贪腐行为,共筑廉政防线”为主题的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15名律师接过了由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司法局共同颁发的聘书,成为汕头市首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任期两年。
法律顾问不许接受信访举报人委托代理
据汕头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中,涉法涉诉等超过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件不断增多,迫切需要具有专业优势的法律职业群体的介入和参与,积极有效地引导上访群众找准门、找对人,通过司法、仲裁、调解等渠道解决问题。律师具有专业的执业技能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作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对涉法涉诉等信访举报疑难问题提出的专业分析建议,易于被群众接受和信服。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和汕头市司法局经过充分协商研究,日前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组建首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法律顾问团。
汕头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开展好这项工作,专门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规范,加强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解决信访举报疑难问题。
为保证法律顾问客观中立地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规范要求法律顾问在聘任期内,不得直接接受信访举报人的委托代理,如信访举报人有此需求,应建议其到律师事务所依法办理委托聘用手续,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建议其到住所地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突出、得到群众充分肯定的法律顾问,由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将其工作表现及时向市司法局通报,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职业操守、激化信访矛盾、不服从安排、借机招揽业务以及违规泄露信访举报人个人身份及信访举报案件信息的法律顾问,汕头市纪委监察局将坚决予以清退,并将其有关情况通报反馈给市司法局依法处理。
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将与法律顾问联合“会诊”
据了解,汕头市信访举报工作法律顾问团今后将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展开工作。
首先是律师轮流陪同接访。由汕头市司法局定期安排一名法律顾问于每周三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纪委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轮流陪同接访,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提供客观公正、见解专业的意见或者建议,鼓励和引导信访举报人通过正常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汕头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重访、缠访和越级上访等不规范信访大大增加了信访举报工作的难度。建立轮流陪同接访制度,使得信访部门在接待上访群众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律师法律知识系统全面和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根据律师意见就上访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解决办法,积极有效地引导上访群众找准门、找对人,通过司法、仲裁、调解等渠道解决问题,减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是重大、复杂信访案件联合“会诊”。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以及每阶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会召集多名法律顾问、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以及信访举报人进行集体“会诊”,提出可行的意见或者建议,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合理解决,提高信访部门处理复杂信访问题的准确性。
第三是约见访谈。针对当事人因对有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而引起的重点信访举报问题,由法律顾问与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研究分析,适时主动约见信访举报人核实有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并给予其妥善处理的指导意见或建议。
汕头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汕头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逐步把律师参与信访举报工作打造成了组织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管理规范、职能作用明显的“亮点”工作。
该负责人强调,信访举报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律师参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服务大局、彰显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具体而现实的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群众路线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把构建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机制摆到信访举报工作的大局中来研究,摆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中来落实。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检查评估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接待行为,建立信访举报接待台账,先由信访举报部门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填写有关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举报事由,然后由法律顾问针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信访举报部门要以律师参与信访举报工作为契机,对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政治意识、稳定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依法接访和处理信访举报案件的工作能力。
鼓励实名举报,避免多头举报
在组建信访举报工作首届法律顾问团的同时,汕头市纪委监察局还在该市的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开展了以“举报贪腐行为,共筑廉政防线”为主题的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基本职能、受理的范围和途径、办理的流程和方法、举报信的写作格式和要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了解咨询。
据汕头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举报的流程一般可分为受理、登记、办理和回复四个环节。群众给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手机短信举报等,均由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相关工作人员受理举报后,会及时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上录入群众信访举报的基本情况。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内容和管理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件。根据《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将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采取当面、电话、信函或其他适当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提醒
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群众如果要举报违纪违法行为,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举报内容的重要信息和关键证据线索要说明清楚、包括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人物、时间、地点、手段、过程、情节、后果等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线索、有关证明人、知情人基本情况等关键信息等,这些重要信息和关键证据线索对于案件的顺利和及时核查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方便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
其次是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能够使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与检举、控告人取得联系,有利于进一步核实和发现有关的证据线索,有利于促进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是尽量避免多头举报。如果举报人在举报前没有认真查询了解各级有关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受理权限和范围,将同一事项向各级或者多个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进行反映,这不仅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及时核查,而且也很容易因举报内容泄露而引发不利后果,给案件的及时查处造成诸多不必要的障碍。
第四是信访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既不能随意夸大或者歪曲事实,又不能道听途说或者无中生有,否则检举、控告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撰文 袁丁 黄学佳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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