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在全省范围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使其逐步形成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省委、省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高举“枫桥经验”这面旗帜,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总抓手,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全省各个领域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工作进行部署。2003年11月、2008年11月,中央综治委、浙江省委先后联合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45周年大会;2009年6月,省委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2004年5月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平安和谐,创造了综治工作中心、综治进民企、“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特色工作,建立了“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管理联抓”的新机制,使“枫桥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在原有基础上被赋予了新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特征,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浙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