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镇远县检察院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控告申诉工作,不断开创控申工作新局面。
坚持落实首办责任制,提高办理控告、申诉案件质量。该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范围,认真办理管辖范围内的控告、申诉案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对首办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做好督办、催办、答复,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接待,彰显人文关怀。该院长期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检察长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积极推行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和信访联系制,通过检察长“定点接待”、“巡访接待”及“预约接待”相结合,掌握第一手情况。同时,控申部门坚持“细心听诉解忧愁,耐心解答释疑惑,依法办理服人心,及时答复化纠纷”的工作守则,对来访的群众做到耐心接待,热情服务,对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解决答复。
定期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该院主动将关口下移,实行定期下访,敞开接访,主动约访,从源头上防范涉法涉检信访问题的升级。
苦练内功,不断提升控申干警素质。该院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提高运用法律政策水平,提高处置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接访人员工作作风,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推进控申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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