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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谈普法宣传

2013-10-17 13:40: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甘肃长安网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方式,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可以有效帮助违法犯罪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家庭。但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过程中发现,缓刑人员在犯罪前存在法律知识不足、法制观念较差、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认识不清等现象。这样,在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中,增强居民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涵养,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风险防范意识就变得尤为重要。

    一、基本情况

    张掖市高台县有9个乡镇、136个村、7个社区居委会。截至目前,我县在矫人员缓刑占总人数81%,假释人员占17.8%,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占总人数1.2%。按户籍类型划分农村户籍占总人数88%,城市户籍占总人数12%。从犯罪故意性来看过失型犯罪占总数77%,故意刑犯罪占总人数24%。

    二、我县社区矫正人员犯罪行为发生的特点

    (一)法律知识不足

    例如我县黑泉乡社区矫正人员张某,2012年元月初,其为了防止别人放牧的羊啃自家果园的果树,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籽撒在果园里,同年1月9日,同村的刘某放羊时,羊群进入张某家的果园,误食有毒玉米致使19只羊先后死亡。刘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廷告到了法院,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将拌有剧毒农药的玉米籽投放到果园内,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二款之规定,以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赔偿刘某经济损失10680元。法院宣判后,张某觉得的自己很委屈,“我在自己的地里放有毒玉米,你的羊要不吃怎么能毒死,凭什么我要陪。”其不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他的投放有毒玉米行为就有可能使人或牲畜中毒,也就已经侵害了公共安全,而不是在自己家地里放就没事,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就是因为典型的法律知识不足而触犯了法律。

    (二)法制观念薄弱

    今年来,未成年违法犯罪的人数不断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群体文化素质低,认知鉴别能力差。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文化结构偏低,小学、初中一年级以下的居多,由于文化水平低,势必影响他们的观察力、判断力,尤其是盗窃和寻衅滋事这两类犯罪占多数。在工作人员在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矫治时就发现,一些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条件并不差,家里有的在开火锅店,有的家里还给买了车,而走上违反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法制观念薄弱,盲目跟从他人,和朋友“讲义气”而参与盗窃,替别人“抱不平”而殴打他人走上犯罪道路。

    (三)对违法行为发生的风险防范意识不高

    2012年8月的一天,我县巷道乡农民王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由于疲劳驾驶,与前方的重型半挂车追尾,造成自己的妻子、女婿死亡,自己受伤的惨重后果。法院认为其疲劳驾驶,违反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王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报到时很是后悔:“如果当时为了大家的安全,不要过于自信疲劳驾驶,也就没有这么惨重的代价。”在为王某同情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在我们的社区矫正人员里面有一部分就是因为对违法行为的风险防范意识不高,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而导致犯罪。

    三、对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一些思考

    (一)应当加强未成年法制宣传教育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年龄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而我县社区矫正人员最小的才刚14岁。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较少有预谋,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而突发犯罪,从而加强对未成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尤为重要,针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时的薄弱点,普法工作应当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要推行从政法机关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做法,协助学校加强法制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等法制讲座的形式在思想上进行诱导,情绪上进行疏导,学习上进行辅导,帮助青少年增加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而有力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普法工作应当有的放矢

    一是针对针对不同的群体普法宣传工作应当有的放矢,例如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应当将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作为重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就应该将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可能引起的刑事犯罪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因为贴近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生活实际,群众也比较容易接受,这样提高了针对性,也就提高了不同群体的法制教育效果。二是针对不同的时段普法宣传工作应当有的放矢。例如在每年夏季的交通事故多发期,普法工作者就应当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这样在犯罪行为高发期普法宣传教育就为其敲响了一个警钟,提高了居民的守法意识,有效避免走上违法的道路。

    (三)普“法”的同时应当加强普“德”

    近年来,我县的“法德进万家”深受群众喜爱,也取得了很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即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德进村入户为主体,以学法修德为核心,以争做法德进家文明户为目标,把法德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居民家中,达到“法律、道德同入户”的效果。普法宣传教育不但要宣传刚性的“法”,而且还要将柔性的“德”深入人心。通过法德教育,针对不赡养老人、打架闹事、存在侥幸心理的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有很好的教育效果,弘扬了社会新风尚,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人也就多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也就减少,社会也就更加稳定有序。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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