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亲笔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走向全国
吕剑光记述,当时7个公社6.5万人口中有四类分子911名。一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提出要对四类分子“武斗(即打骂体罚)一遍,逮捕一批”。他们说:“江山是打出来的,不是靠说出来的。对敌人只能打服,没有说服!”“这些人不法办,公安局的监狱就白造了。”运动一开始,试点的7个公社的一部分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就要求逮捕45名四类分子。
针对这种“武斗思维”,省委工作队组织基层干部和群众,展开辩论:是“文斗”(即摆事实,讲道理的说理斗争)好,还是“武斗”好?少捕好,还是多捕好?主要依靠群众专政还是单纯依靠公安司法部门专政?
吕剑光记述,“通过讨论,大多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识到‘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才能斗倒敌人,擦亮社员眼睛”,“四类分子表现有好有坏,破坏有轻有重,如果一刀切,都捕起来,斗一遍,赏罚不明,对改造不利。”
在枫桥镇形成的这种“一个不杀,大部不捕”的“教服”经验很快传到了毛泽东耳中。1963年,毛泽东亲笔批示“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走向全省乃至全国政法阵线。
数据显示,1964年和1965年,浙江省刑事案件发案率为万分之二点七和万分之二点三;捕人率为万分之零点五三和零点二五,出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安定局面,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发案率和捕人率最低的两年。公安部在向中央的报告中也说,196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捕人最少的一年,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